业主武汉邮区中心、荆州、襄阳市 带大容积车厢的干线驾驶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武汉邮区中心、荆州、襄阳市 带大容积车厢的干线驾驶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YHJS-2024-ZC-09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JS-2024-ZC-0922
2.项目名称:业主武汉邮区中心、荆州、襄阳市 带大容积车厢的干线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490.36万元(不含税)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最高限价:本项目将采购预算1490.36万元(不含税)设置为最高限价,其中:武汉邮区中心干线驾驶服务限价0.9685元/公里、车厢使用费限价0.3710元/公里;荆州市 干线驾驶服务限价0.8500元/公里、车厢使用费限价0.4062元/公里;襄阳市 干线驾驶服务限价0.8750元/公里、车厢使用费限价0.4357元/公里。报价超过任一子项目或项目总限价的,都将被废标。
数量 | 邮路组开单位 | 外包线路 | 往返合计里程(公里) | 需求车厢数量(个) | 车厢使用费限价(容积≥130m3) (元/公里) | 驾驶外包单价限价(元/公里) | 年预算 (万元) |
1 | 武汉邮区中心 | 武汉-杭州 | 1583 | 4 | 0.3710 | 0.9685 | 1125.9553 |
2 | 武汉-郑州 | 1017 | 3 | ||||
3 | 武汉-成都 | 2329 | 3 | ||||
4 | 武汉-南宁 | 2425 | 4 | ||||
5 | 武汉-西安 | 1468 | 4 | ||||
6 | 武汉-重庆 | 1725 | 3 | ||||
7 | 武汉-上海 | 1674 | 4 | ||||
8 | 武汉-长沙 | 695 | 2 | ||||
9 | 武汉-长沙(鄂T1) | 695 | 2 | ||||
10 | 武汉-沈阳 | 3584 | 5 | ||||
11 | 武汉-福州 | 1863 | 3 | ||||
12 | 武汉-呼市 | 2892 | 5 | ||||
13 | 武汉-襄阳 | 632 | 3 | ||||
14 | 武汉-荆州 | 447 | 3 | ||||
15 | 荆州市 | 荆州-济南 | 1961 | 4 | 0.4062 | 0.8500 | 206.9204 |
16 | 荆州-长沙 | 610 | 3 | ||||
17 | 荆州-成都 | 1942 | 4 | ||||
18 | 襄阳市 | 襄阳-郑州 | 777 | 2 | 0.4357 | 0.8750 | 157.4884 |
19 | 襄阳-西安 | 929 | 3 | ||||
20 | 襄阳-石家庄 | 1586 | 4 | ||||
| 合计: | 1490.36 |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采购需求:本次20条邮路需配置大容积车厢(含车架)68个,合计约1125.4410万公里/年的驾驶服务。
9.合同履行期限:外包采购结果有效期5年,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3年,合同到期评估合可续签2年(招标人每年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可按合同条款解除)。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转包、分包。
8、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9、业绩要求:
须提供1个自2021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年度或连续12个月累计结算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驾驶业务外包业绩(含驾驶业务劳务承揽)或运输外包业绩(以发票金额为准,并提供服务合同)。
三、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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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