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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炭运输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30     浏览:0    
核心提示: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炭运输服务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炭运输服务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8日,是能源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建设和运营的图克化肥项目,是蒙陕能源化工基地、打造新型现代煤化工企业首个投产项目,也是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清洁能源供应商和能源综合服务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下设图克厂区、乌审召厂区、中煤远兴公司,设计产能合成氨100万吨/年、尿素175万吨/年、甲醇160万吨/年、聚烯烃60万吨/年,副产品60万吨/年。

招标范围:将招标人采购的煤炭从指定的煤炭生产企业运至招标人所指定地点,共划分两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一:图克厂区供应地煤矿运输:门克庆煤矿(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克庆煤矿)、伊化矿业(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金通矿业(鄂尔多斯市金通矿业有限公司)等地煤炭生产厂家。除上述供应煤矿外,招标人还将从周边其它煤矿采购少量煤炭,以备临时或应急使用。每年预计总运量为316万吨(具体运输量以实际采购运输计划为准)。

标段二:乌审召厂区供应地煤矿运输:伊化矿业(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和蒙大矿业(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图克厂区供应地煤矿:蒙大矿业(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海则煤矿(陕西公司大海则煤矿有限公司);除上述供应煤矿外,招标人还将从周边其它煤矿采购少量煤炭,以备临时或应急使用。每年预计总运量为178万吨(具体运输量以实际采购运输计划为准)。

以上列出的各煤矿至招标人所指定地点的距离由投标人应实地测量后据实报价。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二年。

2.4服务地点: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厂区和图克厂区。

2.5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每个标段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500万元(电汇)。

2.6投标人应提供车辆明细表,按自有和非自有车辆分类,表格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车辆明细表》模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且在送达投标文件时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具有重型自卸半挂车100辆以上(含100辆),其中自有后翻自卸车40辆以上(含40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书上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非自有车辆除须提供租赁协议外,还应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书上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协议的出租人。自有或租赁的重型自卸半挂车(牵引车和半挂车)应拍照后放入投标文件中,拍照时保持车辆后翻或侧翻状态,并将自卸半挂车的车牌一并拍上。一辆半挂牵引车加上一辆半挂车为一辆车,牵引车准牵引总质量≥30吨,重型自卸半挂车核定载质量≥30吨,并注明自有或非自有。(所有车辆应附行驶证正本和副本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的时间截至开标前)。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车辆必须配备篷布伞盖、双侧后摄像系统,必须有GPS或北斗定位器及行车记录仪,提供车辆运行监控平台权限(甲方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况)(提供承诺书);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所属的拟用于本项目运输的牵引车须投保交强险(应提供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

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二:

3.7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附营业执照);

3.8资格要求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且在送达投标文件时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3.9资格要求3:投标人具有重型自卸半挂车130辆以上(含130辆),其中自有后翻自卸车40辆以上(含40辆),自有车辆需提供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书上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非自有车辆除须提供租赁协议外,还应提供该车辆的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书上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协议的出租人。自有或租赁的重型自卸半挂车(牵引车和半挂车)应拍照后放入投标文件中,拍照时保持车辆后翻或侧翻状态,并将自卸半挂车的车牌一并拍上。一辆半挂牵引车加上一辆半挂车为一辆车,牵引车准牵引总质量≥30吨,重型自卸半挂车核定载质量≥30吨,并注明自有或非自有。(所有车辆应附行驶证正本和副本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的时间截至开标前)。

3.10资格要求4:投标人车辆必须配备篷布伞盖、双侧后摄像系统,必须有GPS或北斗定位器及行车记录仪,提供车辆运行监控平台权限(甲方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况)(提供承诺书);

3.11资格要求5:投标人所属的拟用于本项目运输的牵引车须投保交强险(应提供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

3.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9月29日9:00:00至2024年10月12日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9月29日9:00:00至2024年10月12日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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