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芙蓉大亚化纤 压纹纸采购(2024.11-2026.11)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德芙蓉大亚化纤 压纹纸采购(2024.11-2026.11)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芙蓉大亚压纹纸采购(2024.11-2026.11)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招标编号:124307005809200481004783001001;
2.3预计采购周期:24个月
2.4项目投资估算:3985150.00元(含税)。
2.4供货时间、地点、规格及数量:具体供货时间、地点、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规格、数量执行。
2.5本项目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投标人须是生产纸制品的生产厂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⑥如投标人投标前发生名称变更,而其他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投标人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质及业绩等有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