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 286 号)
建设规模:针对 1、2、3 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行整体设计。新建 1 套脱硫 系统。设计按照脱硫入口烟气含硫浓度 3737.4mg/Nm3,设计脱硫效率为 99.1%,SO2 排 放浓度≤35mg/Nm3。包含脱硫系统设计及全部施工及材料供应。
项目整体进度:施工计划开工时间 2025 年 4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5 年 9 月 22日。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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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 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 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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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23:吉林吉 长电力有限公司 1、2、3 号机组 超低排放改造设 计及脱硫系统改 造 |
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 1、 2、3 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项目整体设计。新建一套脱 硫系统,包含脱硫系统设计 及全部施工及材料供应。 |
施工计划开工时间 2025 年 4 月 15 日,计划竣工 时间 2025 年 9 月 22 日。 整体设计工期 30 天,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详见 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23:吉林吉 长电力有限公司 1、 2、3 号机组超低排 放改造设计及脱 硫系统改造 |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行业工 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部分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少应至本标段 评标时间); (4)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 亡事故; (5)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完成至少 1 个燃煤机组脱硫超低排放改造的工程业绩,并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 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完成至少 1 个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保 工程师执业资格; (7)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进行现场勘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09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