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公司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生效条件为: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如备案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光伏发电项目为并网型光伏项目,交流侧容量 100.8MW,直流侧组件安装容量122.54736MWp(最终以设计为准),分为28个单元,编号 1#至28#。其中1至 26#单元,每个单元有12个 300kW 组串逆变器,每个逆变器接入 23串组件串,每个组件串有26块 610Wp N 型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计安装约184964块。为了实验对比,27至28#单元采用异质结组件,每个单元有12个300kW 组串逆变器,每个逆变器接入20串组件串,每个组件串有26块645Wp N 型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计安装 约13728 块。根据光伏场区总体布置及容量,通过 4 回 35kV 集电线路送至 220kV 升压站。
本项目光伏系统包括光伏组件、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等。28个阵列选用固定可调倾角式支架,300kW组串式逆变器。固定可调支架,朝向正南,一年两调,倾角26、50°可调,选定支架南北方向中心距18.2m。
规模:交侧容量100.8MW,直流侧组件安装容量 122.54736MWp。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榆县境内。
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30日并网发电。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不限于:物资供货、物资保管及转运、施工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手续办理、临时占地、专项验收、沟通协调、专利申请、接入远程集控中心、配合并网验收、配合调试全过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工作。并网验收、光伏场区及升压站调试、手续办理等第三方咨询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本标段不含外送线路建设。详见附件7施工合同的范围与内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物资采购包括(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变压器、逆变器、电缆及附件(电缆附件采用熔接式,电缆附件质保期10年)、光缆及附件;升压站内扩建部分设备及材料;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备材料。包括上述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包含卸车后的二次倒运)、临时堆料场(或转运场地)建设及仓储保管等全部工作。
注:上述部分设备材料甲方可以协助乙方按照华能集团框架采购结果执行。为确保设备供货进度,由发包方、承包方和设备供应方签订三方合同执行。费用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投标报价,据实结算。
发包方有权依据集团集中采购或框架采购结果先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垫付部分款项,待本标段合同签订后,通过三方协议转移设备采购合同主体的权利及义务,承包方须无条件配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1)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不含在建工程业绩,不含联合体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项电力(光伏或风电或输电线路或变电站)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4日9:00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17:00时止。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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