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新乡供电段“无人机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GDD-XXKZB-2024-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新乡供电段“无人机设备购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机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无人机设备购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机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无人机见技术规格书套1无人机遥控器见技术规格书台1无人机电池箱见技术规格书套1含2块电池云台相机见技术规格书套11.交货地2.交货时间:中标供应商根据订单要求中标后15日内送达要求地点。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相关规定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4.主要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放。5.此次报价为含税总价,含运杂费、吊装运费、卸车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 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3.投标人所供产品近三年在铁路上无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无发生安全隐患。4.由于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同类物资应提供同一厂家产品。5.财务: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过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人需提供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获得国家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7.投标人必须在上( )以及完成注册通过审核,方可参与此次招标采购项目。8.报名方式:①登录上( )进行网上报名。②填写报名表通过邮寄方式回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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