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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配套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8     浏览:0    
核心提示:1.1项目概况新能源集控中心(西宁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位于西宁市光伏产业配套园创新大楼,起建于2017年,2018年8月投入使用。目
  1.1项目概况
新能源集控中心(西宁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位于西宁市光伏产业配套园创新大楼,起建于2017年,2018年8月投入使用。目前主要承担黄河公司全部新能源电站的集控运行工作。中心已部署有新能源集控系统、集中电能量系统、集中工业电视系统等各类生产系统。
按照黄河公司工作部署要求,新能源集控中心办公地址计划由现创新大楼搬迁至西宁城西区1号楼新能源集控大楼,为保证新能源集控中心的顺利搬迁及系统搬迁后的安全稳定运行,计划在新搬迁新能源集控大楼新建模块化机房、中控台及附属设施、光传输系统、行政交换系统、调度交换系统、UPS系统。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主要软、硬件设备采购:
投标人应提供能够实现青海黄河水电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配套系统设施(模块化机房、中控台及附属设施、光传输系统、行政交换系统、调度交换系统、UPS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软、硬件设备。
(2)附属设备:
投标人应提供能够实现青海黄河水电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配套系统设施(模块化机房、中控台及附属设施、光传输系统、行政交换系统、调度交换系统、UPS系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全部附属设备、配件、以及辅材等。
(3)专用工器具:
投标人应提供实现青海黄河水电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配套系统设施(模块化机房、中控台及附属设施、光传输系统、行政交换系统、调度交换系统、UPS系统)建设项目的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需的全部专用工器具。
(4)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新能源集控中心配套系统设施(模块化机房、中控台及附属设施、光传输系统、行政交换系统、调度交换系统、UPS系统)的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服务;提供与青海省电力信通公司中兴、华为光传输系统组网、梯调大楼行政交换系统组网、调度交换组网的对接、联调等现场伴随技术服务;提供现场培训和后续扩容、升级等相应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新能源集控中心配套系统设施(模块化机房、中控台及附属设施、光传输系统、行政交换系统、调度交换系统、UPS系统)软、硬件设备的采供;
(2)负责所供软、硬件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
(3)与青海省电力信通公司中兴、华为光传输系统组网、梯调大楼行政交换系统组网、调度交换组网的对接、联调等现场伴随技术服务;
(4)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全部附属设备、配件、以及辅材等;
(5)提供规定的专用工器具;
(6)提供现场培训和远期扩容、升级等售后服务。
注:投标人应提出满足本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和相互协调及完善的设计事宜。对于本项目中的任何元件或装置,如果上述条款中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系统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之内,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地点为西宁城西区1号楼一楼。
(2)项目工期:实施工期80天。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交招标人审查;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项目所需全部设备的现场交付;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合同项下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试运行(3个月)条件。各系统设备发货时间及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顺延。
(3)设备(仪器)/材料的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西宁城西区1号楼一楼。
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所代理的模块化机房、中控台、华为光传输设备、中兴光传输设备、行政交换机、调度交换机、UPS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及原厂三年质保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1.4.3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应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2项质量合格的电子系统工程建设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单项业绩实施内容须包含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中一项及以上的工作内容,附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4年9月23日9:00时在西宁城西区1号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2日。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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