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2024年专业质量监督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煤制烯烃这一新兴煤化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 包头新型煤化工基地,实现煤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包头市九原开发区建设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新建70万吨/年煤制烯烃工程,并对现有60万吨/年煤制烯烃部分工程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粉煤加压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甲醇合成、甲醇制烯烃(MTO)、烯烃分离、聚乙烯、聚丙烯、空分装置。公辅工程主要包括罐区、循环水系统、火炬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系统、回用水系统、蒸发结晶装置、废气处理装置、油气回收装置及新建厂外渣场等,并对现有工程部分公辅工程、环保工程进行改扩建或者升级改造。项目主要产品有40万吨/年聚乙烯和35万吨/年聚丙烯,副产品主要有硫磺等。
2.1.2招标范围:由具有合格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承担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服务。
2.1.3工期:从合同生效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2.1.4:地址包头化工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资质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甲级两项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的工程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