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福山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二阶段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施工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镇。
2.2项目规模:二阶段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电压等级35kV,
架空线路约7.73km(含0.455km电缆钻越)。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计划2024年10月15开工,2024
年12月15日送电调试。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时间如何变化,最终投产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15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福山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二阶段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CHDTDZ046/16-QT-36101)。招标范围:工程范围: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试验、调试、试运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达标投产、竣工移交等。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卸、二次倒运、验收、仓储保管、质量检测;临时用(林)地(协调、手续办理、租金、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赔偿、地上地下障碍物拆除及清理、环水保措施落实及验收、树木移栽、植被恢复等)、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光缆安装、电缆敷设、施工辅助措施、环水保措施落实及验收、接地、设备名称及安全标识牌、线路跨越钻越、试验、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施工期间的政府、民事协调,跨越、钻越等的协调与赔偿)、配合招标人办理政府各职能部门合规性文件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服务等所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范围说明:
1.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另外本次招标不包含工程监理,由发包人单独招标。
2.本招标范围不含勘察设计和光伏区直埋集电线路,投标人应做好与勘察设计和光伏区直埋集电线路施工的相关衔接配合工作。
3.本招标范围不含塔基征地费用,投标人应做好塔基征地的配合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山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二阶段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3项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12 16:10到2024-09-2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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