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重庆高新区。厂址地块位于重庆高新区巴福镇镇政府以北约960米。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有热室11间,检修间1间,固体物料传输通道1条,转运系统2套。
项目进度:计划开始时间2024年11月,计划完成时间2026年11月。要求热室设计、壳体制造自签订合同开始9个月内完成,壳体安装和全部设备到货12个月内完成,调试进度需符合建安整体进度要求,2026年11月以前完成整体验收。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热室及附属设备设计、加工制造、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设备设计:根据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设计方案,提供全套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计算书、设备及配件加工制造图、设备竣工图纸。
热室及附属设备供货:热室壳体11套、检修间1套、固体物料传输通道1套、转运系统2套。
设备安装及调试、验收:负责热室及附属设备包含热室壳体、各连接孔道、窥视窗、机械手、固体物料传输通道、转运系统、检修间等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全过程工作及其管理。验收指热室及附属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后的整体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认真研读以下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本招标活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人资格专项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份已完成的热室设备制造及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或两份业绩(分别为热室设备制造业绩和热室设备设计业绩,热室设备设计业绩可由分包商提供)。所提供的业绩须与本次招标的热室型式一致(钢壳体+混凝土热室)且业绩供货范围为热室设备整体,如只有热室部件或附属设备的供货的业绩,将不满足此资格条件要求。上述业绩必须为近五年(2019年至今)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应至少包含首页、签章页和内容页)和业绩完成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须承诺在过往项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拥有相关热室设计或制造项目管理经验,并提供项目经历(含项目名称、时间、岗位、承担职责、主要工作成果、证明人等);
(3)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拥有相关热室设计经验,并提供项目经历(含项目名称、时间、岗位、承担职责、主要工作成果、证明人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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