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 车辆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 2.合同估算价:约52.63万元(具体以控制价为准); 3.招标范围:采购新能源皮卡车2辆、9座新能源MPV车1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供货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0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信息填报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信息填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09月11日-2024年09月18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链接 /)、 网站( /)同时发布。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