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龙陵混合稀土氧化物加工项目辅助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经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复(云工信原材〔2022〕223号),招标人拟采用PC(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原材料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龙陵混合稀土氧化物加工项目辅助工程【重新招标】
2.1项目名称:云南保山稀有稀土有限公司龙陵混合稀土氧化物加工项目辅助工程【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2.4招标范围:新建1栋3层综合楼、1栋2层辅助生产用房及总图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3年或2022-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建筑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以签署日期为准 )。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近五年(2019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建筑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载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以签署日期为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职工,提供项目经理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2024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经理对应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业绩证明及社保证明)。
3.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00至 2024年09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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