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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业务服务外包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30     浏览:1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业务服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
 1.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业务服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24-SX9-FW-X02

2.2项目名称: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业务服务外包项目

2.3建设地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项目部

2.4建设规模:1项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招标范围:为招标方提供业务外包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服务内容:综合行政服务(公务车辆驾驶服务、票据服务等)、业务辅助服务(采购代理业务辅助、配送业务辅助、现场物资管理业务辅助等)。具体详见业务规范要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的用工管理制度及其与外包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符合国家及陕西省有关规定。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业务外包服务的能力。

3.2.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按合同签订日期计算)与本项目类似(业务外包服务,人数不小于本项目的30%等)的业务外包业绩不少于3份,包括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业绩。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如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9月0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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