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唐山顺桓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唐审投资核字[2024]30号、唐审投资核字[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投唐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建投唐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北建投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已经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批复,批复文号:唐审投资核字【2024】30号,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受 建投唐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工程所需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唐山顺桓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已经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批复,批复文号:唐审投资核字【2024】31号,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唐山顺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建投唐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作为顺桓祥云岛项目招标人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为河北建投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唐山顺桓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监理联合招标,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受 建投唐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工程所需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以东约95km处的省管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14km。 建设规模:河北建投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建投祥云岛项目”)拟建设安装单机容量8.5兆瓦风机30台,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海上66kV集电海缆及海上升压站至登陆点220kV海缆,建设1座陆上集控中心及登陆点至陆上集控中心220kV陆上电缆。220kV至电网对端站送出线路,长度约15km。 唐山顺桓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顺桓祥云岛项目”)拟建设安装单机容量8.5兆瓦风机30台,配套建设海上66kV集电海缆。 顺桓祥云岛项目与建投祥云岛项目共用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 计划建设工期 建投祥云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陆上集控中心开工; 计划主体开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风机基础开始沉桩施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自竣工之日起进入缺陷责任期。 顺桓祥云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计划主体开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风机基础开始沉桩施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自竣工之日起进入缺陷责任期。 质量标准:确保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2.2 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为河北建投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唐山顺桓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场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完成最终验收,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2年。 A包建投祥云岛项目,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风机基础及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集电线路、陆海线(海上升压站至陆上集控中心,包括顺桓祥云岛项目220kV陆海线所有工作内容)施工及试验,送出线路(陆上集控中心至电网对端站)施工及试验;风机及附属设备安装调试;海上升压站(容量500MW,包括顺桓祥云岛项目海上升压站内所有工作内容)建造(异地建造)、安装、设备调试;集控中心(容量500MW,包括顺桓祥云岛项目陆上集控中心所有工作内容)场地、建筑、设备安装调试;项目整套试运联调(包括顺桓祥云岛项目整套试运联调的全部工作)等监理工作。 B包顺桓祥云岛项目,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风机基础、集电线路施工及试验;风机及附属设备安装调试等监理工作。 A包、B包除上述监理工作范围外,A包、B包监理工作还应包含协助招标方完成对承包单位的招标审查;包含对应招标项目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竣工验收(包含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所有工作)、资料过程管理及档案移交、竣工结算、督促承包人完成尾工工程和缺陷责任期管理等全过程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监督检查、达标投产及创优,编写工程建设总结,填报业主要求的工程进度周报、月报及年度总结等工程信息报表,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零星工程的监理工作。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环保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招标方做好对本项目投资控制等方面工作(但不限于此)。对本工程承包方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遵循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管理思路,闭路循环管理。投标方应对此工作思路有充分的理解和响应。 A包监理范围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建投祥云岛项目)”;B包监理范围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顺桓祥云岛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通用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财务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3信誉要求: 3.1.3.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3.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日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3.1.1~3.1.3规定的通用要求。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独立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1资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1.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工的国内海上风电300MW(含300MW)以上的EPC工程监理业绩(独立或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合同文件以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竣工移交证明材料,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需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中 “工程完工证明文件要求”出具)。 3.2.2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2.2.1资质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具有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联合体必须为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联合。 3.2.2.2业绩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同3.2.1.2。 (2)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工的国内100MW(含100MW)以上的风电项目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以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竣工移交证明材料,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需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中 “工程完工证明文件要求”出具)。 3.3人员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投标截止日止年龄不超过55周岁。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300MW(含)以上海上风电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并提供相应的任职文件,投标时还需提供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驻现场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 (3)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须拟派驻现场监理机构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投标截止日止年龄不超过55周岁。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100MW(含)以上风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并提供相应的任职文件,投标时还需提供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 所提供证明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能够证明职务的三个(含)以上文件,每个文件需同时包含①本人、②业主、③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签字和盖章的过程文件,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主完工证明并盖章。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30 00:00:00至 2024-09-03 23: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