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宿城通得电气二期2.5MWp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宿迁公司宿城通得电气二期光伏项目EPC工程(以下简称为“通得二期光伏项目”)使用 580Wp 组件(N型),组件数量为 4302块,合计 2.5 MWp。
宿迁公司宿城通得电气二期光伏项目EPC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从光伏组件至正常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设计、设计联络、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工程保险(含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如有)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投标人人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光伏安装的屋面结构承载力进行复核、检测、鉴定,出具评估报告和加固方案也在本工程范围内。
国能宿迁公司宿城通得电气二期光伏项目EPC工程计划2024年10月31日全部并网发电,总工期为 60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但总工期不变。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的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的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2 16:00:00。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宿城通得电气二期2.5MWp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宿迁公司宿城通得电气二期光伏项目EPC工程(以下简称为“通得二期光伏项目”)使用 580Wp 组件(N型),组件数量为 4302块,合计 2.5 MWp。
宿迁公司宿城通得电气二期光伏项目EPC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从光伏组件至正常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设计、设计联络、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工程保险(含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如有)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投标人人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光伏安装的屋面结构承载力进行复核、检测、鉴定,出具评估报告和加固方案也在本工程范围内。
国能宿迁公司宿城通得电气二期光伏项目EPC工程计划2024年10月31日全部并网发电,总工期为 60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但总工期不变。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的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的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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