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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330kV汇集线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8     浏览:0    
核心提示: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330kV汇集线路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330kV汇集线路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规划容量为6000MWp,为陇东-山东±800kV特高压直流通道外送配套电源,位于庆阳市环县境内,拟开发4500MW风电和1500MWp光伏,分为12个区块,按照两个批次核准。首批风光项目容量为3227.5MW,其中风电容量2267.1MW,光伏容量960.4MW,分为6个区块;二批风光项目容量为2772.5MW,其中风电容量2232.9MW,光伏容量539.6MW,分为6个区块。场址区域主要分布于环县毛井镇、小南沟乡、秦团庄乡、山城乡、罗山川乡、洪德镇、虎洞镇、车道镇、合道镇。场地区域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本工程新建A2区域330kV升压站至A1区域330kV升压站(初步路径约34公里)、B1区域330kV升压站至C1区域330kV升压站(初步路径约19公里)、D1区域330kV升压站至D2区域330kV升压站(初步路径约15.7公里)、E1区域330kV升压站至D2区域330kV升压站(初步路径约19.5公里)、E2区域330kV升压站至F1区域330kV升压站(初步路径约32.3公里)、F2区域330kV升压站至F1区域330kV升压站(初步路径约19.7公里)等六回汇集线路,线路路径距离总计约140.2公里,导线截面拟采用2×300mm2钢芯铝绞线,线路导线截面、实际路径及长度等须根据最终施工图确定。
 
2.3 标段划分: 甘肃公司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330kV汇集线路工程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环县
 
2.5 计划工期:  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3月20日,计划工期177日历天,首批A1至A2升压站汇集线路工程、B1至C1升压站汇集线路工程必须于2024年12月30日具备投运条件,具体建设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工程包含所有涉及工程征租地、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含各类评审、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负责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倒运(含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租赁手续办理及费用),包括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负责将现场安装剩下的设备及材料包装物清理、回收及处置;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按照行业及国家标准要求),投标人委托经招标人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并出具检测报告,其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并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2)330kV线路施工:①负责本工程铁塔基础、铁塔组立、线路架设、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风设施(防风帽等)、防鸟设施(防鸟刺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线路跨越穿越、光纤通信安装工程等施工;②负责本工程高压供电线路改造、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所有电网公司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包括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及备案,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的协调、审图、沟通,并取得验收合格手续)、配合系统通信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协调(跨越铁路、公路、输电线路(如有))、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及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线路路径涉及的铁塔等占用林草手续、文物、社稳(如有)、跨穿越、用地预审(如有)、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用地手续等本工程涉及的全部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工程区域施工过程与环境、水保恢复同步进行,切实满足水保、环保验收要求。负责现场安全措施及防护设施执行、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购买及配置、现场标识标牌、安全警示标志等。并承担以上相应费用。
 
(4)其它施工及费用范围:①330kV线路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永久征地、临时租地、拆迁等工作及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含路径线下走廊)障碍物等清理及补偿,经济林补偿费,涉及地下管网协调及补偿,迁坟补偿费,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土地出让方缴纳的费用,所有的协调费用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缴纳税费实行总价包干)。②其它租地及投标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投标人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的手续办理及费用。③线路工程中跨越铁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河道、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④杆塔永久征地及临时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树木、建构筑物、坟墓等)的清理及费用,办理建设用地合法手续须缴纳的税、费等。⑤施工过程中,架空线路、杆塔组立等所占用的临时场地和临时施工道路的费用、协调工作费用、超出临时租地范围的施工用地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土水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期间造成的牲畜死亡费用、施工发生的阻工协调费用等,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导致的协调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⑥工程竣工后的绿化工程,植被恢复、水保及环保恢复及费用。
 
(5)配合招标人完成关于项目主体工程并网接入所需高低压供电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等所需要的支持性参数及文件。
 
(6)本工程调试及验收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及保证330kV线路的性能指标,对线路上的一、二次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和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庆阳供电公司标准的交接试验、防雷接地,包括性能指标、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及正常运行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光缆测试报告等,并最终取得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各阶段监检手续,包括线路工程所有调试、测试、试验、验收;且负责分系统、整体启动调试直至送电;同时提供防雷接地等所有必要的调试、测试、试验、验收报告(包含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试验标准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为准,并能满足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验收要求,投标人承担调试及验收所有相关费用。
 
(7)配合协助招标人完成新能源智慧基建系统安装、调试和应用等工作,同时应负责本项目智慧基建系统中不限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质检管理、资料管理、视屏监控、物资管理、考勤管理、项目OA、综合管理等功能模块的使用,具体要求详见施工技术要求相关内容。按照华能集团管理要求,在项目实施全过程应用“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并提供“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统”应用承诺函。
 
(8)投标人应严格保证工艺过程的正确性及安装质量,收集保存所有设备及施工全过程资料,按照招标人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合格后,将所有设备与资料一并移交给招标人;负责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规划、路政、水保、环保、电力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及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9)本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服务及协调事项,确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须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由投标人提供;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0)本工程要求质量监督检查需同时满足华能集团公司、甘肃省电网公司及区域电网公司的相关接入要求和验收标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本工程与A2、A1、B1、C1、D1、D2、E1、E2、F1及F2等区域330kV升压站分界:
 
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风光项目A2、A1、B1、C1、D1、D2、E1、E2、F1及F2区域330kV升压站侧分界点为330kV升压站龙门架,导地线、光缆与龙门架的连接金具采购及安装由本标段投标人安装完成。同时龙门架上光缆引下夹具和光缆接续盒、余缆架采购与安装及光缆熔接、架空导地线接地、架空导地线接地由本标段投标人采购安装。
 
2.7创优目标: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2.8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但需成立2个项目部,A2至A1区域、B1至C1区域、F2至F1区域330kV汇集线路工程需单独成立一个项目部;D1至D2区域、E1至D2区域、E2至F1区域330kV汇集线路工程需单独成立一个项目部,两个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按照独立项目部配置完整的组织机构,确保两个项目部人员配置相互独立、不交叉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类、承试类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5个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工程EPC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含在建),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的合同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提供1项(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输电线路施工或EPC合同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注: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02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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