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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鑫炭素4#焙烧炉静电除尘器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28     浏览:0    
核心提示:青鑫炭素4#焙烧炉静电除尘器大修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2.2招标范围序号标段招标
        青鑫炭素 4# 焙烧炉静电除尘器 大修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

招标范围

工期/服务期要求

信息服 务费(元

 

 

 

 

1.

 

 

 

 

 

37-1 青鑫炭素 4#焙烧炉静电 除尘器大修项 目

拆除 4#焙烧炉电捕焦油器各电场变压器(6  个)及高压控制系统,电捕焦油器内阳极板、 阴极丝、框套、灰斗伴热管道及阀门等;重 新安装变压器(6 个)及各变压器高压控制 系统、控制电缆、重新设计制作安装阳极板、 阴极丝、框套、灰斗伴热管道及阀门等,大 修后电捕焦油器功能齐全,运行良好,(详 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签订合同后 90 个 日历日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服务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设备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 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0)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 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 围和处罚期内。

施工类: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 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1.

 

 

 

 

37-1 青鑫炭素 4# 焙烧炉静电除尘器 大修项目

(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经营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独 立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至今财务报表;

(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具有在碳素行业制造,安装或维修 2 台电捕焦油器并成功运行 的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 (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 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安全员须持有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管理 C 级证书或县级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企 业一般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证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格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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