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林河二号煤矿选煤厂煤炭储运系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EPC总承包工程,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林河二号煤矿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乌审旗无定河镇管辖。西北约63km处为乌审旗政府所在地嘎鲁图镇,向东40km可达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从横山县向东北约60km可至陕西省榆林市。
本次招标为纳林河二号煤矿选煤厂煤炭储运系统煤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鄂尔多斯市区乌审旗,建设规模为2.5MWp,利用储煤棚、工业场地空地及栈桥转载点地面建设2.5MWp光伏项目,三处场地总面积约2.7hm2,采用全部“自发自用”的发电模式。配套建设电气一次工程、电气二次工程、接入系统工程,采用EPC模式建设。
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建设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接入电网施工、并网协调、验收、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中国中煤集团达标投产检查及验收等所有前期、基建、并网、试运行及转商业运行等,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临时性、措施性工程和工作内容;承包人负责该项目的电气预防性试验、性能测试、传动试验等所有检测验工作;承包人负责该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节能、环评报告、防雷接地、抗震检测、消防等方面的专项评价、专项设计、专项验收;承包人负责配合完成项目并网发电等各项验收工作,负责发包人运维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持服务。此项目为总包交钥匙工程,以初设代可研为依据,招标文件中未尽宜由投标方负责完善。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初步设计和图纸附件,招标文件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117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2.4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中煤纳林河二号煤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应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 项包含设计及施工的独立承包或联合体牵头承包的光伏建设工程总承包业绩(应附合同扫描件,内容应包括承包内容、甲乙双方签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如合同内容不明确,投标人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证明其业绩,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资格要求4: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资格证书,具有1项包含设计及施工的光伏建设工程总承包业绩(应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业绩应附合同扫描件,内容应包括承包内容、甲乙双方签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如合同内容不明确,投标人还应提供其他佐证材料证明其业绩,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2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