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1)根据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公伯峡、苏只水电站站区内除武警驻守部队承担特定区域的安保服务外,站区内其它区域(特定区域除外)的安保服务,加之公司对电站内部管控工作的需要,班组等同化管理等工作,现需对电站站区范围的安保服务(特定区域除外)进行公开招标,旨在使各站站区内的安保工作得到充分保障,进而为各站的持续可靠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2)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必须对A、B包同时进行投标和报价,招标人将对A包、B包统一评审后选取中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分别签订A、B包承包合同。
(3)实施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委托电站名称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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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包;公伯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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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洽谈时确定 |
2 |
B包;苏只水电站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青海黄河水电公司公伯峡、苏只水电站2025~2027年站区安保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固定执勤点24小时的值班值守;
(2)负责安保监控室24小时实时监控值班值守,发生安保紧急事件时立即处理;
(3)门卫值班室负责对进入各站生活、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审核登记,对出入生活、办公区拉运物资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并做好值班记录;
(4)每天按照各站规定的巡回路线,对站区生活、办公区域及周边区域进行巡逻,切实担负起安保服务责任。
(5)重大节假日或治安关键时期按委托人要求相应增加巡逻范围及时间点。
(6)负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与人身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做好人身安全保障措施。
(7)负责保安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宿舍的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工作,接受委托人的相关安全检查。
(8)如遇火灾、盗窃、围堵、恐怖袭击等治安事件时,应立即向委托人主管人员报告,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同时保护好现场。
(9)根据委托人不同区域、不同特点以及委托人的要求,负责制定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紧急事件处理、门卫值班、办公及生活区域巡逻等各项安全防范方案和措施。
(10)负责委托人交办的临时勤务及工作任务,班组等同化管理等工作。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实施地点
公伯峡、苏只水电站站区安保区域。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约定服务期限即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请各投标人报价时注意计费的时间区间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安保办公室
a、公伯峡配桌、椅、文件柜;
b、苏只配桌、椅、文件柜;
(2)安保值班室
a、公伯峡配桌、椅、床;
b、苏只配桌、椅、床;
(3)安保人员住房及个人用品自备部分;
a、公伯峡:配9间住房,但其余生活设施(如床上用品、个人用品等)须由受托人自行配备;
b、苏只:配6间住房,但其余生活设施(如床上用品、个人用品等)须由受托方自行配备;
(4)厨房
a、公伯峡:配备,厨房内的灶具自行解决,允许安保人员在职工食堂用餐,但餐费须自理;
b、苏只:配备,厨房内的灶具自行解决;
注:上述各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其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款”。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经公安机关正式批复成立的保安服务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针对本项目各站所配备的安保人员必须持有保安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2)男安保人员的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女安保人员的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3个及以上工业企业/或大型商业企业/或大型仓储企业的安保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且每个合同业绩中的安保人员不少于15人(附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至少能够反映出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以及投入的人员数量等)。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8:00-晚上10: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