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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疆分公司克拉玛依120万千瓦光伏项目、220kV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华能新疆公司东疆克拉玛依120万千瓦光伏项目、220kV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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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新疆公司东疆 克拉玛依120万千瓦光伏项目、220kV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3-15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东疆 克拉玛依120万千瓦光伏项目、220kV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克拉玛依算力中心配套12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距离克拉玛依市约20公里,项目占地约5.1万亩,规划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同时配置24万千瓦/48万千瓦时储能,其中一期建设30万千瓦光伏装机,同时配置6万千瓦/12万千瓦时储能,二期建设90万千瓦光伏装机,同时配置18万千瓦/36万千瓦时储能;项目拟新建2座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其中1#升压汇集站汇集一期光伏与储能装机后,通过1回220千伏线路接至中核源网荷储220千伏汇集站,送出线路拟采用LGJ-2×630型导线,送出线路长约15公里;2#升压汇集站汇集二期光伏与储能装机后,通过1回220千伏线路接至克拉玛依750千伏变电站,送出线路拟采用LGJ-2×630型导线,送出线路长约30公里,项目接入系统方案以国网公司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完成华能克拉玛依算力中心配套120万千瓦光伏项目、22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可研收口审查。配合招标人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主机设备、汇集站及升压站设备采购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的编制。

前期专题报告主要有:完成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22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和节地评估报告的编制及报审服务地形测绘服务及初勘草地征占手续办理服务及报审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审服务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地灾评估编制及报审及压覆矿查询批复服务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预审报件编制及报审服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等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以上服务包含光伏项目、22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

2.3服务期要求:

合同生效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2.3.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收到甲方委托函后20日内完成克拉玛依算力中心配套120万千瓦光伏项项目、220千伏汇集站及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

2.3.2根据内外审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可研审查完成后5天内完成收口版,须得到甲方确认并开具相应的发票及收据。

2.3.3剩余其他13项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服务,需收到招标人委托函后按要求开展工作,30日内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2.3.4投标人需收到招标人委托函后按要求开展13项前期专篇报告,招标人未出具委托函,招标人不支付费用。

2.3.5如遇政策变化或甲方原因等造成不能按期完成可适当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2项2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业绩或设计或勘察业绩。,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装机容量、合同签字盖章页、发票信息等要求,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在www.dlztb.com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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