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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川8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韩城西庄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4     浏览:0    
核心提示:标段一:韩城芝川8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210-610581-04-01-120015),经陕西
   标段一:韩城芝川 8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210-610581-04-01-120015),经陕西公司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  资比例为 100%(其中资本金 20%、银行贷款 80%),光伏区用地面积 2370.67 亩,由63 个地块组成。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标段二:韩城西庄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韩城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以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 2201-610581-04-05-65493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和银行贷款。资本金占动态投资的 30%,其余 70%资金由银行贷款,项目 于 2023 年 4 月开工,2023 年 11 月已并网发电(包含集电 2 线至集电 4 线,17 台箱变),目前项目固定支架部分容量已施工完成并发电 42MWp,集电 1 线已  施工完成但未投运,剩余地块及新增 35kV 架空集电线路未施工,总容量为60.7178MWp,现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剩余地块为#1至#21方阵未施工区域、翻 底楼枝自然村及其他地块(中磊、刘家山、孙家坪等自然村)区域,详见附图,总占地面积约 1520 亩,共计 17 个子阵,采用柔性支架和固定支架施工,

固定支架组件倾角为 31°,柔性支架组件倾角为 25°。现对该项目的 EPC 工程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韩城芝川 8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及韩城西庄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西庄镇楼枝村。

2.4 建设规模:

标段一:韩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芝川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工   程,本工程规划容量直流侧为 96.41355MWp,交流侧装机容量 80MW,采用固定支   架+柔性支架施工,共计 37 个子阵,其中柔性支架容量为 58.743MWp,固定支架   部分容量 37.271MWp,同步建设集电线路,并在西庄光伏项目升压站内改(扩) 建芝川项目升压站一座。光伏占地面积 2370.67 亩,由63 个地块组成。

标段二:韩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庄光伏发电项目 60.7178MWpEPC 总 承包工程,本次施工规模为 60.7178MWp,采用固定支架+柔性支架施工(固定支 架约为 4MWp),共计 17 个子阵,包含集电线路施工。

2.5 计划工期:

标段一:本标段暂定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 年 12 月 30 日,工程总日 历天数为 101 天((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 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 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标段二:本标段工程总工期为 101 天,暂定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具体以发包人通知进场之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标段一:韩城芝川 80MW 农光互补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 限于勘察、设计、采购(含随机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等) 、施工、 调试、服务(含试验、试运、并网手续办理、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招标人 已完成范围外)、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光伏区征租地、施工用电和用水永临结 合设施设备及各类协调工作等。(以项目首年上网发电量为 12515.0 万 kWh 和首 年首年等效峰值利用小时数为 1304.8h 为底线,以首年发电量为主要因素优选投 标人)。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 设计部分

项目工程所需的项目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含光伏发电场、 升压站以及接入陕西新能源集控中心(选用湖南先一公司设备)等), 包括必要的设计优化,现场勘察、测绘、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及技术  规范书编制等。

2.4.2 设备部分

本标段所有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催交、供货,所有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保管(包括图纸及技术资料)及专用工器具和备件移交及相应 的监造(监造须符合大唐集团公司相应管理制度要求)保养、堆场(要求不得 占用发包人勘界范围内的光伏场区、临近国道)、二次倒运(包含堆场租赁、 甲供设备由堆场运送至施工现场)、施工、消缺。为保证设备性能质量,组

件、逆变器、主变、箱变、支架、GIS、预制舱、无功补偿装置、高低压开关  柜、电缆、升压站二次设备等主要设备采用暂估价固定报价,在公司框采设备中标候选人名单内由 EPC 总承包合同承包人与中国水利电力 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专业公司、区域公司 通过集团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设备选型及最终供应商由 承包人书面报招标人确定。因电网接入批复或投标人优化设计,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利用原西庄项目设 备的情况,结算时相应的设备费用根据投标人报价从合同款中扣除。

2.4.3 施工部分

包含光伏场区、升压站区域的所有施工内容(含地面附着物清表拆除、五通  一平、永临结合的用电用水设施、消防、设备基础、建安工程等)及配套设施  (含场区围栏、标识牌(桩)、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等),也包含为落实  环保、水保、农业复垦、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 升压站工作包含对西庄项目(楼枝光伏电站)升压站内建设物拆除、新建以及中  控室改造移位,设备改造等工作。投标人负责试桩(含试桩大纲编审、试桩施工、试桩报告审查等全过程工 作)。招标人负责试桩检测、工程桩检测。

2.4.4 征租地

投标人完成以下但不限于:光伏区征租地的协调工作及费用(不含红线内土 地青赔费用、租地费用) ,现有道路的维护、修复和交通手续办理, 光伏区检修 道路修复、修建等;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征租地过程测量测绘以及配合招标人 完成地表附着物清点、统计等工作, 绘制场区租地范围图、确认最终光伏场区使 用面积等。

2.4.5 项目试验

负责项目接网(含临时接网)手续的办理(含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 含通信通道合同签署、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最终取得转商运手续等)、协调及临时接网设施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备单体检查测试、分   系统调试、保护定值计算(包含送出工程线路保护定值)、整套系统启动调试、 试运、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质检相关会议的组织、过程负责施工手续   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包含不限于计量试验;高压设备常规及   特殊试验;新能源场站建模:包含新能源机组建模和模型验证,SVG 建模和模型   验证,场站等值建模和模型验证(如电网要求),场站宽频震荡风险评估等。) (不含光伏场区性能试验)。负责组织召开启委会,承担检查评审费及会务费, 并配合完成升压站受电。确保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具备线路带电和升压站受   电。

2.4.6 工程验收及手续办理

合规性手续方面招标人负责(1)取得项目备案、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书、可研报告、接入系统设计批复意见、光资源评估报告;(2)取得不涉及军  事设施的支持性文件、不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选址意见、不涉及不可用林  地的选址意见、不涉及水源保护地的选址意见、不涉及风景名胜区及文物保护区  的选址意见;(3)取得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含临时使用林地)、用地  手续批复、不动产权证办理;(4)取得前期地灾评估、水保、环评、军事、社  稳、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升压站国有土地使用证。 投标人负责职  业病健康、安全预评价等批复的办理, 土地资源评估报告、能监局安全备案、质  量监督及备案、临时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并网手续、调度、供电手续、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等; 档案、消防、环保(含升压站电磁辐射)、安全、职业卫生、水保三同时、竣工  验收、气象专题报告及相关手续办理和验收工作;其他合规性手续(招标人已完  成范围外)。调试验收包含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等接入电网应完成的  所有试验项目)、测试(不含性能考核测试)、验收(含环保、水保、消防、职  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网、试运、移交、质保、 生产准备培训以及后评价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试验中应包含所  有涉网试验以及电力监控、光功率预测、网络等保测评、安全防护评估和电力系  统等保测评备案,所有场站监控设备接入大唐陕西公司新能源集控中心,提供升  压站综自数据转发设备,设备端口和光功率数据转发端口免费开放;治安反恐系统建设,并通过二级达标验收(符合公安机关要求)。

负责工程验收(含安全设施、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防雷等专  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投产交付、档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备品备件、专  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培训、审计配合等;建设期工程保险  (不含招标人负责投保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从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审批手续(不含项目备案、林草地、选址意  见书、土地预审、建设用地批复、地灾评估、水保、环评、军事、压覆矿产、社  稳、安全预评价、升压站国有土地使用证)。

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达标投产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审计配合、移 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完成项目后评价,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 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升压站与送出线路的分界点为升压站出线门型构架,升压站围墙内构 架的设备、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升压站内送出工程 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送出工程保护定值核算等所有工作)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 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

备注:若本项目发生因政策变化导致用地范围变动,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投标人需负责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测绘、环评、水保、压覆矿、洪评、社  稳、地灾、军事、选址意见书等) 办理并重新取得批复或审批意见。此报价采用  固定总价方式包含在暂列金中。 

标段二:韩城西庄项目 60.7178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 工程总 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含光伏发电场、集电线路等)。光伏发电项  目设备:招标人提供设备和材料详见备注 1,其余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  货,所有设备和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保管、 二次倒运、施工、消缺。光伏发电场、 场内外所有道路、五通一平、试桩、边  坡防护、排水设施等所有建安工程(含水源、备用电源) 及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  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含植物等相关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项目土地清表、 余方弃置、垃圾清运等工作;现有道路的维护、修复和交通手续办理;项目试验(不含涉网试验、不含性能试验和工程桩检测) 及检查测试、分系统调试、整套  系统启动调试、试运、过程监督检查及整改闭环,最终取得转商运手续;工程验  收(含环保、水保、安全设施、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防雷、档案  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投产交付、档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备品  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培训、审计配合等;从项目  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审批手续(不含项目备案、林草地、选址意见书、 土地预审、建设用地批复、地灾评估、水保、环评、文物、军事、压覆矿产、社  稳、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升压站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光伏场区  租地过程测量测绘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地表附着物清点、统计等工作, 绘制厂区  租地范围图、确认最终光伏场区使用面积。

本项目原固定支架与需继续施工部分部分分界线:集电 1 线至集电 3 线35kv 电缆为与铁塔连接处(新增 35kV 电缆及电缆终端接线及试验、集电 1 线扩容(若 需要)、集电 2 线改造(若需要)包含在本标段);光伏区未施工地块,包含#1 至#21子阵内未施工区域、翻底楼枝自然村区域、其他地块(中磊、刘家山、孙 家坪等自然村)区域;#1 至#21子阵内所有新增组串及新增逆变器的所有工作包 含在本标段内;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 60.7178MWp 设备安装调试,基础 施工,电缆敷设,接地施工等;集电 1 线至集电线路 3 线新增 35kV 电缆及电缆 终端接线及试验、集电 1 线扩容(若需要)、集电 2 线优化改造(若需要),集 电 4 线全线(包含对#20、#21 子阵集电 4 线改造)施工及改造,所有箱变(包 含未施工箱变、已并网但需新增逆变器扩容的箱变) 安装调试。光伏组件采用隆 基 550Wp,逆变器采用华为 300kW,箱变主要容量为 3150kVA(详见甲供设备清 单),采用柔性支架+固定支架安装方式,桩基础为灌注桩。集电 1 线架空线主线 径为 JL/G1A-240/30 钢芯铝绞线。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 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

备注 1: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为: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及部分电 缆(包括:3kV 电缆、35kV 电力电缆),除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发包人提供的 设备和材料”表所列设备和材料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均由投标方采购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  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陆地 光伏电站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要求:须派任两名项目经理,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2.3.1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3.2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0MW(或 MWp)及 以上陆地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4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 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 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 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4.2 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 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 具有 1 个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已投运的陆上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4.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须具有 1 个 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陆上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4.4 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电力 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 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 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 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13日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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