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 佳木斯机务段HXN5型机车电子零件维护和现场技术服务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240429-02
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 项目 受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 佳木斯机务段的委托,对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 佳木斯机务段HXN5型机车电子零件维护和现场技术服务业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须提供一年内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审计报告,如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后的季报、月报;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连续六个月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营业额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是相应机型的生产制造主机厂,须提供该机型的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是部件的生产制造厂,须提供主机厂与部件生产制造厂签署的技术协议复印件;使用的相同转让技术的生产制造厂,须提供主机厂与技术转让部件生产制造厂签署的技术协议复印件和技术转让协议复印件。已装用于国铁集团配属相应机型的部件型号相同的不同生产厂家,可以认定每个生产厂家都具备检修其它厂家生产的该部件资质。
③投标人通过了机车主机厂或外资部件生产制造厂的评审认证。机车主机厂评审认证的,须有首件检验通过报告复印件及运用考核合格报告复印件。
④投标人取得了国铁集团所属铁路局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须配属或检修该型号机车)相应机车重要零部件维修使用资质或首件检验通过报告及运用考核合格报告的,须提供上述资质复印件。
⑤投标人是被授权维修企业的,须提供授权企业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企业需提供“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第①至④项任意一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6.该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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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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