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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司韩城市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2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陕西公司 韩城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陕西公司 韩城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2.1.1本项目位于陕西省韩城市芝阳镇,距离东北侧韩城市直线距离约18km,场址区坐标位于东经110.26°~110.32°,北纬 35.34°~35.40°之间,海拔高度约520米~990米。本项目用地面积约为220ha(约3300.10亩)。场址紧邻G108国道,周边有硬化村道可直达场址区,对外交通便利。本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家有关土地利用政策,土地性质为园地,地形条件适宜建设光伏电站。
本项目规划额定容量100MW,运行期25年。选用585Wp高效双面单晶硅N型 TOPCon光伏组件,结合当地光照条件及实际建设情况,采用固定支架布置组件。场址内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本期安装1台100MVA主变,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芝阳变,送出线路直线距离长度约9.2km,需要跨越“侯西铁路”,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复文件为准。
  本工程拟选用 585Wp及以上 单晶硅双面组件+固定式支架+320kW 组串式逆变器;并采用 1600kVA/2300kVA/3200kVA 三种箱式升压变压器方案,将逆变器输出的低压交流电升压至35kV。
  根据电站布置情况,每10-12台35kV 变压器并联为1回集电线路,以4回35kV 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110kV升压站。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国能韩城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及送出工程施工准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并网、培训、试运行、验收、移交生产等 EPC 总承包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工程建设监理、设备建造除外),包括但不仅限于:
  1)勘察设计主要包括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包含电缆、架空部分),110kV升压站、公网通讯线路、 陕西公司区域集控中心信息及控制功能接入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升压站、集电线路等 1:500 地形图测绘、地勘、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现场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现场交桩、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土地发生变化,需负责勘测定界、地形图测绘、补测工作,所有设计专篇均需单独编制报告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审查、报批或备案.
  2)光伏场区(含35kV集电线路):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等;光伏支架基础施工,试桩施工,箱变设备基础施工(含事故油池)、逆变器设备基础施工,电缆施工(含直流部分、交流部分),场区内、外部道路施工,借用道路通行、维护、保障,五通一平,余土弃置(含施工建筑废弃物清运)、场区设施迁建、临时及永久控制桩测设、防雷接地、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及场外防洪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场区支架、光伏组件、箱变、逆变器、通讯柜、电缆、接地等安装;35kV集电线路(含电缆部分、架空线路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消缺处理、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3)110kV升压站: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等,包括但不限于110kV主变及其附件、110kVGIS成套设备、35kV配电装置(SF6充气柜)、动态无功补偿(水冷)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设备(包括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及展示)、视频监控、火灾报警、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辅助楼(含精装修及办公家具)等构建筑物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所有设备基础、道路、余土弃置、水保及环保工程、局部绿化及防洪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变、SVG、35kV配电装置(SF6充气柜)、电缆、消防、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设备、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架构、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等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运营商互联网及座机电话(含1年费用)等,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4)承包人需在发包人的监督下招标确定110kV送出线路施工单位。110kV送出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光伏电站升压站至接入到对侧电网变电站的110kV输电线路工程及对侧电网变电站间隔扩建的所有勘察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所需要的项目地质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送出线路设计审查需由发包人参与);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试验检验、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检测、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送出线路工程的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相关检测及工程验收(包括规划、国土、水保、电力、水利、林草、消防、文物、职业卫生、安全设施、环保、档案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含电网公司收取的首年运维费用)等所有工作;线路穿(跨)越、设施迁移迁建的所有费用及临时征用地、施工便道、青赔及土地复垦施工;跨越铁路合规手续办理及施工;负责(委托)进行各项保护的定值计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5)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升压站建设用地永久征地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因法律、规范规定等需要业主出面的工作,业主积极配合,但所办事项的业务联系、协调、责任及所需费用由总包方承担,工作范围见界限表,界限表未明确的内容均由承包人负责。
  6)用地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光伏场区、送出及集电线路(承担土地协调,包含合规性手续办理,线路铁塔基础及电缆用地施工期及25年运营期土地租赁费用、一次性补偿费用线路跨越施工各项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协调及手续办理、方案设计、工程措施),场内外道路工程、施工便道所涉及的永久、临时征租用地协调、占地手续办理(含配合办理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勘测定界和建设用地报批)及占地补偿、青赔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设施迁建、临时占用地复垦及验收、余物清理(含线路走廊清理)等工作及费用,负责项目用地协调(含相关协调费用)、迁坟、林木砍伐、跨(穿)越等与项目相关的地方关系协调工作,承担相关建设场地(含光伏场区租地)征用及清表等费用(承担施工临时占地费、复垦施工费用、光伏场区租地费);完成项目征租用地协议签署等工作(须由业主作为协议一方);配合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负责占用林草用地报告编写,通过审查、取得省林业厅《林草地使用审核同意书》,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涉及)。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部门、村组、村民等)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7)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电网公司、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以发包人的名义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以及电网要求的其他并网测试、验收手续。上述手续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直至项目全容量整体移交)包含在报价中,包干不调整。
  8)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含送出线路工程)及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工程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档案等各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审计配合;质保期内的服务;临时征用土地复垦施工及验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办理,并承担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实施、会议承办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及费用,工作范围见界限表,界限表未明确的内容均由承包人负责。
  9)移交运行:在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内容的施工,项目全容量并网投产后安全运行360小时后,由投标人向监理单位报送验收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在全容量投产移交前,由承包方负责升压站及已投产部分光伏区发电生产运行及维护(承担调度两个细则考核)。
  10)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第三方检验合格)、消耗品采购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的移交等工作。
11)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人员住宿、办公及会议室用房,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相关条款。
 12)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及风险,由于土地勘测定界变化、土地协调等问题导致的设计变更、投标文件中未报价等增加的工程量,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2 其他:
  1)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开始时间:2024年9月10日。
  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5年 6月30日光伏方阵全容量并网。
  春节期间7天(2025年1月29日-2月4日)不计入总工期。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质量目标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建设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要求,达到设计标准。
  ①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②按分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工程优良率≥85%(按电力行业标准进行建筑部分验收的工程),安装工程优良率≥95%。
  ③节能、生态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建设生态友好型工程。
  ④机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⑤工程档案管理规范,文件归档齐全,内容详细,真实准确,且移交及时。
  ⑥工程(机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高标准实现达标投产。
  3)安健环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同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5)不发生施工垮(坍)塌事故。
 (6)不发生施工现场人员群体性健康事件。
 (7)不发生职业病及职业伤害事件。
 (8)项目安全设施、防治污染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满足“三同时”要求。
 (9)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县级及以上政府环保通报事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等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 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书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6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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