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场内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场内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上海市邮区中心场内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YQZXCG 2024-002
3、项目概述:本项目场内车辆维修服务总预算28万元/年(其中内燃牵引车预算9万元/年,电动托盘搬运车、电动登高车预算4.5万元/年,其余场内车辆预算14.5万元/年),寄递邮政账预算22万元/年,寄递速递账预算6万元/年,以上费用含维修配件费、人工费、交通费、税收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按实结算,不承诺满额执行。
4、招标内容:上海市邮区中心现有场内车辆2805辆(其中包括内燃牵引车9辆、电动托盘搬运车6辆、电动登高车5辆、笼车1040辆、站台拖车279辆、元宝车230辆、方斗车130辆、超市车40辆、托盘车476辆、撑袋车590辆)主要用于通信生产作业过程中邮件、邮袋转运等场景,现采购场内车辆维修服务。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是全新正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如非原厂、非全新等)导致采购人发生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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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