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2025 年 5 月 30 日前具备本工程 1 号机组脱硫工程热态调试 条件。2025 年 8 月 30 日前具备本工程 2 号机组脱硫工程热态调试条件,整体工 期要满足业主、发包人的工期调整要求
2.5 设备名称:吸收塔 FRP 管道
2.6 数 量:2 套
2.7 技术规格:管道的使用寿命不小于 30 年;喷淋层管道与喷嘴采用挠性 沟漕卡箍接头连接形式
2.8 招标范围:2 套 FGD 系统所需完整功能的喷淋层管道,共 10 层(套)
2.9 交货地点:郓城 630°C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国家电力示范项目脱硫 EPC 工程项目现场
2.10 交 货 期:计划暂定 2025 年 3 月 15 日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项目部通知 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近 10 年内(2014 年 8 月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600MW 及以上容量相配套的脱硫项目 FRP 管道供货业绩,数量不少于 2 台机组。须提供反映机组容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文 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货证明等。如 所提供业绩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则需另附材料标明所提供业绩对应的机组容量。 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可以是发货证明、到货证明、验收证明或其它有效材 料,需有用户签字或盖章。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标的物近 10 年内(2014 年 8 月至今,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600MW 及以上容量相配套的脱硫项目FRP 管道业绩,数量不 少于 2 台机组。须提供反映机组容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 包括不限于合同文 件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代理品牌信息、供货证明等。如所提供 业绩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则需另附材料标明所提供业绩对应的机组容量。注:业 绩中的“供货证明 ”可以是发货证明、到货证明、验收证明或其它有效材料, 有用户签字或盖章。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 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代理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以及 3.2.3 的要求。
3.2.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8 月 06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