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河南托叶玛光伏电站 11#子阵位于青海省黄南州河南县优干宁镇曲海村,距 县城 20km,距西宁 340km,场地平均海拔 3560m,年设计发电量 3693 万 kWh。 址区毗邻于河玛公路,交通便利,运输方便。现共有 427 架斜单轴跟踪系统损坏, 需采购更换。
当前现场电源布置情况:每个支架均有 220V 交流电源,每个支架均有 1 台 减速机、1 台 24V ,15W 直流电机。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1.2.1.1 河南托叶玛光伏电站 11#子阵 427 架斜单轴跟踪系统的控制箱及附属设备 采购安装、调试。
1.2.2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下列项目
(1)设备采购:427 架斜单轴控制箱、20 台减速机及安装附属设备采购。
(2)427 架斜单轴控制箱、损坏减速机、直流电机的安装调试。
(3)提供设备相关附属资料:安装图纸、说明书、出厂报告、控制系统调 试软件等。现场每个支架均有 220V 交流电源,通过电源模块输出24V 直流电。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技术条款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支架跟踪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2.3 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县托叶玛乡曲海村托叶玛光伏 电站 11#子阵处。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内进行交货,货到后 30 日内完成现 场安装调试。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 纳税人资格的光伏设备及配件制造或代理企业。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具体认 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已完成至少2项光伏支架控制系统 的供货合同业绩,其中单项业绩电站容量单个5MW以上光伏支架控制系统的供货 合同业绩(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 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 受现场购买。
1.7.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7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