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远电厂厂内5.5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5.5MW/6.788MWp,其中净化站部分装机容量4342.26kWp(交流侧3500kW);靖远电厂部分装机容量2445.3kWp(交流侧2000kW)。
(2)共划分1个1.8MW、1个1.7MW和1个2MW光伏子阵,每26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26/27路组串接入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1.8MW光伏子阵由6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1800kVA(2000KVA)的箱式变压器,经电缆接入水厂10KV厂用系统(101M);1.7MW光伏子阵由5台300kW和1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1700kVA(2000KVA)的箱式变压器,经电缆接入水厂10KV厂用系统(102M);2MW光伏子阵由6台300kW和1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台2000kVA的箱式变压器,经电缆接入厂内6KV厂用系统(73M).本项目需在水厂10KV配电室101M、102M各增加1个并网间隔。
(3)招标范围: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勘察、设计、采购、场地平整、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及为达到实现项目并网发电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安评、职业健康评价、水土保持出具报告及评审,同国网公司等部门接洽并取得相关许可文件。土地补偿费由招标人承担)。投标方必须服从招标方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4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电力路4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的扫描件)。
3.3 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等以及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资料)。
3.4 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在光伏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的经历(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或证明文件),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3.5 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职业资格证书,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或证明文件),提供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3.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应覆盖开标日期,并有证书本人签字。日期过期或证书缺少签字的,允许澄清补正,成功澄清补正的,视为满足相关资格要求,但视为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较差,评审时按“相应评分办法”(如有)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6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6日 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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