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上湾煤矿、布尔台煤矿及配套选煤厂通风抽放与矿后活动温室气体监测系统建设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神东温室气体排放约560万吨/年,其中矿后活动碳排放约占43%,通风抽排碳排放约占19%,能源消耗碳排放约占38%。根据生态环境部碳监测评估试点要求、煤炭行业碳排放标准核定需要、公司瓦斯逃逸量自证明需要和碳交易准备需要,需建设上湾煤矿、布尔台煤矿及配套选煤厂通风抽放与矿后活动温室气体监测系统。
采购范围:1)编制温室气体监测系统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含建设背景、实施路线、预期结果等,实现亚公里级甲烷(CH4)浓度监测。
2)安装甲烷(CH4)地面在线监测设备5套:在上湾煤矿、布尔台煤矿及配套选煤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包括监测分析仪5台、冷阱5台、多点采样管线5套、增强气泵5套、无线网络传输模块5套、气象五参仪2台、数据采集及控制平台5套等。
3)开发甲烷(CH4)监测及智能解析平台:包括星地联合矿区甲烷(CH4)监测及智能解析平台、甲烷(CH4)遥感产品的柱浓度定量反演模块、甲烷(CH4)排放量自上而下的反演模块、星地多源甲烷浓度监测数据融合模块等。
4)编制温室气体监测报告:通过采购参考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测,出具36期温室气体监测报告。
5)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示范创建报告:形成应用示范区,对监测成果进行现场展示,申报不低于1项发明专利,申报不低于1项行业(或团体)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写并发表其他相关报告等。
具体详见技术部分。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24个月。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温室气体监测系统建设方案,经甲方和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服务部分合同价的10%。
2)乙方完成甲烷(CH4)地面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甲烷(CH4)监测及智能解析平台基础搭建,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设备部分的合同价。
3)乙方完成甲烷(CH4)监测及智能解析平台所有模块建设,完成温室气体监测报告和温室气体监测系统示范创建报告,经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并且完成采购范围内容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合同金额。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温室气体监测或生态遥感监测的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合同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为地理信息类(包含遥感)、光学类、气象观测类中任意一个专业),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聘任证书(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需另外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