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信号处理单元模块 2.项目编号:JMRH-2024-350233 3.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总价最高限价(含税)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1 |
信号处理单元模块 |
6 套 |
288 |
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 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并验收交付。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 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为非 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军队单位、 国家高校、科研机构等无营业执照的非营利性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关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 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附 2021-2023 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个月内的 资信证明原件(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全部提供的,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第三方审计 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军内单位或事业单 位等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 2021-2023 年度财务结算证明或财 务会计报告并附加盖公章的说明函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4.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4 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等条件;
4.5 具有有效期内的国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的、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 阶段,需出具国家或相关部门提供审核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
4.6 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原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
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4.7 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的和过期续审 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若承制资格证书涉密,则投标供应商不必直接提供承制 资格证书,可自拟承制资格证书说明,写明资格证书编号及有效期,资格审查时携带 承制资格证书复印件盖章供查验;
4.8 具有本项目同类业绩(2021年 06 月 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至少 1 份(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项目内容页、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页 等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9 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 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禁止采购)名单;
4.10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1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不得为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承制单位(以评标当天现场 查询结果为准);
4.12 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4.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
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 ”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 投标截止日是 2022 年 5 月 10 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 2019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 2019 年 5 月 10 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 料,特别说明除外。
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 发售时间:2024 年 7 月 5 日起到 2024 年 7 月 12 日止,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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