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陕西公司子洲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子洲5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建场址位于陕西省子洲县电市镇、马蹄沟镇、三川口镇境内,为新建工程,规划装机容量5万千瓦,拟安装单机容量为5.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以一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庞海则110kV变电站,线路约21.62km,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批复为准。风场范围东侧距离G6521榆蓝高速19km,南侧距离G20青银高速12km,风场范围内有多条县乡公路通过,村道四通八达,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项目招标范围:国能(子洲)新能源有限公司子洲5万千瓦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本项目EPC总承包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一揽子工程[工程建设监理、第三方试验检测(土建)、第三方试验检测(电气)、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设备监造除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为自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至全面竣工投产的全部勘测设计工作)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场区[含风机基础及接地、桩基设计及优化(初选12个机位,提供优化后的桩基方案)、吊装平台、风机箱变基础及接地、场内外施工道路]、35kV集电线路(包含电缆、架空部分),配套110kV升压站、公网通讯线路、国能陕西公司区域集控中心信息及控制功能接入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阶段的相关勘察以及设计工作。勘察主要包括:风场机位、升压站、集电线路、风场道路等详勘;风场区1:2000地形图测绘;机位、升压站、风场内道路1:500地形图测绘;风场集电线路断面测量;如在施工过程中个别风机机位、局部道路发生变化,需负责地形图补测;勘察内容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需求为准。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初步设计技术文件及概算,接受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试桩检测评审;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现场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及施工设计;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现场交桩、派出设计代表驻场服务。专项报告修订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审查、报批或备案。竣工图阶段:依据业主确认的现场修改资料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纸需经业主审查。
2)风力发电场区(含35kV集电线路):所有设备(风力发电机组甲供,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实施发电机组设备催交、到货验收,风力发电机组由厂家运输至子洲风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投标人负责设备堆场的协调与租用及交货后的卸车、二次倒运、现场运输车辆牵引、代保管及相应的协调工作)材料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二次倒运、性能试验、仓储保管印花税、水利基金等;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借用道路通行、维护、保障)、五通一平,风机检修道路,桩基试桩施工(含试桩租地),风机工程桩施工、风机平台及基础、风机箱变设备基础施工(含事故油池),电缆施工(含直流部分、交流部分),余土弃置(含施工建筑废弃物清运)、场区设施迁建、临时及永久控制桩测设、防雷接地、场内外排水系统及防洪涝设施,风机箱变及终端杆塔围栏防护,边坡挡护,水保环保设施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程;承担移交前风机基础的沉降观测;风机、塔筒、风机箱变、电缆、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等安装;智慧风电建设、智能监控、协调优化控制、故障诊断等;35kV集电线路(含电缆部分、架空线路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征用地(或永久占地、一次性赔偿等费用);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消缺处理、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3)110kV升压站: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印花税、水利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110kV主变及其附件、110kVGIS成套设备、生活设施、电气一二次设备预制舱、35kV配电装置(SF6充气柜)、动态无功补偿(水冷)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设备[包括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及展示]、视频监控、火灾报警、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生活水系统(含供水关系协调)、净化装置及污水处理系统;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含精装修)等构建筑物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所有设备基础、道路、余土弃置、水保及环保工程、局部绿化及防洪涝工程;承担移交前主要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设备标识符合电网公司及集团公司标识牌制作及安装要求。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变、SVG、电气一二次设备预制舱、35kV配电装置(SF6充气柜)、电缆、消防、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设备、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架构、生产备用电源(施工电源)、生活设施等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运营商互联网及座机电话(含1年费用)等,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4)110kV送出线路为暂估价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风力发电厂升压站至接入对侧电网变电站的110kV输电线路工程及对侧电网变电站间隔扩建的所有勘察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所需要的项目地质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送出线路设计审查需发包人参与);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试验检验、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印花税、水利基金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检测、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维保服务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送出线路工程的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相关检测及工程验收(包括规划、国土、水保、电力、水利、林草、消防、文物、职业卫生、安全设施、环保、档案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含电网公司收取的首年运维费用)等所有工作;线路穿(跨)越、设施迁移迁建的所有费用及临时征用地(或永久占地)手续办理、一次性赔偿等费用;临时道路、青赔及土地复垦施工;跨越、穿越合规手续办理及施工;负责(委托)进行各项保护的定值计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5)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升压站、风机机位(含风机箱变基础)、道路等建设用地永久征地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开工许可、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和质量监督办理等一切因法律、规范规定等需要业主出面的工作,业主积极配合,但所办事项的业务联系、协调、责任及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作范围见界限表,界限表未明确的内容均由投标人负责。
6)用林用地方面,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风力发电场区、送出及集电线路(承担土地协调,包含合规性手续办理,线路铁塔基础占地费用、土地征租费用、地埋电缆及线路跨越施工一次性补偿等各项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试桩、场内外道路工程、永久(临时)道路所涉及的永久、临时征租用地协调、占地手续办理(含配合办理土地预审、规划选址、勘测定界和建设用地报批,承包人应考虑因由于由于土地政策调整、土地勘测定界变化、土地协调等问题导致的风险、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及征用、占地补偿、青赔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升压站、风力发电场区、送出及集电线路一次性青征赔、附着物补偿等各项费用)、设施迁建、临时租地或占用地复垦及验收、余物清理(含线路走廊清理)等工作及费用(包括一次性补偿等各项费用),负责项目用地协调(含相关协调费用)、迁坟、林木砍伐、跨(穿)越等与项目相关的地方关系协调工作;完成项目征租用地协议签署等工作(须由业主作为协议一方);负责协调完成永久(临时)占用林草用地报告编写,通过审查、取得省林业厅《林草地使用审核同意书》,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涉及)。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部门、村组、村民等)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负责项目建设移交前土地复垦的工作及费用。
7)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政府、电网公司、发包人等组织的各类验收),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通信通道开通调试、通信通道技术服务、通信设备运维服务等)并承担合同外相关费用,以及电网要求的其他并网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及校核、仪表校验、等保测评及备案、稳控装置等相关涉网设备采购、安装及接入等)及验收手续。上述手续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包干不调整(直至项目全容量整体移交)。
8)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含送出线路工程)及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工程验收(含安全、水保、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三同时”和劳动安全、档案等各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审计配合;临时征用土地复垦施工及验收,并承担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实施、会议承办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及费用,工作范围见界限表,界限表内除发包人承担的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9)移交运行:在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内容的施工,项目全容量并网投产后安全运行240小时后,完成消缺,由投标人向监理单位报送验收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在全容量投产验收移交前,由承包方承担整个项目的建设和发电生产运行及维护(包括调度两个细则考核);并提供各类培训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0)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所有材料、专用工具、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第三方检验合格)、消耗品采购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的移交等工作。
11)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12)承包人负责本工程转商工作手续及相关试验、会议的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240试运后,3个月内完成转商)
1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人员住宿、办公及会议室用房,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相关条款。
14)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及风险,由于土地政策调整、土地勘测定界变化、土地协调等问题导致的设计变更、投标文件中未报价等增加的工程量,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其它: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开始时间:暂定开工时间2024年8月20日(暂定),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5年8月10日全部机组投产,总工期为355天。(专项验收详见3.专项验收计划)。
2)质量目标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建设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要求,达到设计标准,满足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工艺手册》相关要求。
①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②按分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工程优良率≥90%(按电力行业标准进行建筑部分验收的工程),安装工程优良率≥95%。
③节能、生态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建设生态友好型工程。
④机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⑤工程档案管理规范,文件归档齐全,内容详细,真实准确,且移交及时。
⑥工程(机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高标准实现达标投产。
3)安健环目标
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目标是努力实现人身死亡“零事故”目标,杜绝发生以下等级事故: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同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5)不发生施工垮(坍)塌事故。
(6)不发生施工现场人员群体性健康事件。
(7)不发生职业病及职业伤害事件。
(8)项目安全设施、防治污染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满足“三同时”要求。
(9)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县级及以上政府环保通报事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任意单位项目经理资质)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最多2家,牵头人须为满足上述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且必须以牵头单位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为满足上述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当签订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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