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绥芬河机场部分旅客服务及室内保洁业务外包项目。
2.2项目地点:绥芬河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1年(本项目采用1+1+1采购模式,合同到期如乙方有意续签,应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视供应商履约情况,经招标人考核后,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两次)。
2.4招标范围:承担绥芬河机场行李及货物搬运、货运、监装监卸、外场服务、行李查询、机坪监管、室内保洁、机上保洁等工作。(详见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资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需配备行李及货物搬运岗6人、货运岗2人、监装兼卸岗2人、外场服务岗2人、行李查询岗2人、机坪监管岗2人、室内保洁服务及机场清洁服务岗10人,共计需26人;以上服务人员年龄应在18—35周岁之间(其中行李及货物搬运、保洁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需投标人提供承诺)
3.3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或信誉要求截图。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法人及公司股东信息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不存在违反本条规定的承诺,承诺格式自行拟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日15:00时至2024年7月8日16: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