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黄玉川煤矿井下污水处理方案设计、施工工程配电及自控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黄玉川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矿区之中西部。黄玉川煤矿由 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建设。
由于煤矿生产作业特点,井下污水中煤尘、悬浮物含量较高,大量煤泥沉积在主水仓,造成井下主水仓每月清理一次,清理作业难度大,耗时耗力。井下主水仓沉积的煤泥应及时定期清理,否则沉积煤泥量过多,减少了水仓的有效蓄水容积,进而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目前,矿井水处理系统存在一定缺陷和隐患,井下排水系统缺少煤泥沉淀池和污泥处理系统,主水仓不仅作为水仓有一定调蓄容积,保证矿井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同时,主水仓又具有了一定的预沉淀功能。因此,煤矿拟在井下新建污水沉淀池、污泥池及配套污泥压滤脱水系统,在井下污水进入主水仓前,进行预沉淀和污泥脱水处理,污泥不再入仓,减少清仓频次,压滤脱水后的污泥更便于运输,经过沉淀后的污水也很大程度减轻了地面矿井水处理设施的冲击负荷,出水水质更好。
2.1.2招标范围:
购置煤矿井下污水处理站两回路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多回路真空电气启动器及馈电开关(或同等能力的组合开关)、就地控制柜、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可编程控制箱、矿用防爆兼本安型计算机、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网络交换机、UPS不间断电源、应用软件等。
2.1.3交货期(货物):
签订合同后60天完成供货。
2.1.4质量要求:满足井下污水处理要求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多回路真空电磁起动器)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业绩1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合同内容包含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多回路真空电磁起动器的销售;2.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的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多回路真空电磁起动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