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能源化工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告编制技术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一阶段包括4.1平方公里园区内建设的1条320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生产线,1条8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生产线,配套建设粉煤气化装置、合成气产量134万标方/小时煤气化生产线,配套环保装置及公辅工程,并建设厂外配套工程;年产煤基石脑油、煤基航煤、煤基柴油、煤基液化石油气等油品共409.5万吨,副产液体蜡(含环保液蜡)、正十二烷以及沥青焦、混醇、硫磺、硫酸铵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外配套的危化品停车场、双电源供电系统、铁路专用线及输煤系统、固废填埋场、大件组焊厂房、倒班宿舍等、园区内部道路、封闭化设施、供水系统及消防设施。(以招标人最新版可研报告为准)
2.1.2招标范围: 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告编制服务:具体工作范围以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4.1平方公里以内主要19套装置及其配套附属设施为准。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投标人完成可供报审的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告,并按相关意见修订报告直至获得审核批复。
2.2.2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新兴产业园三塘湖岔哈泉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园区总体规划或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的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需为注册城乡规划师及高级工程师,提供相关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城乡规划专业不少于4人,市政专业不少于2人。(需提供相关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7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