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金川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游河段,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坝址距成都市公路里程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电站采用坝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对上游双江口水电站反调节,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978km2,多年平均流量509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60.5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253m,水库长度32.9k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8亿m3,为日调节水库。电站总装机容量为860MW,与双江口水电站联合调度的多年平均发电量35.46亿kWh。
金川水电站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右岸溢洪道及生态泄水道和泄洪洞等建筑物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258m,宽10m,最大坝高112m,趾板置于最大厚度约65m的覆盖层上。泄水建筑物由右岸2孔开敞式岸边溢洪道和1条有压泄洪洞组成。溢洪道为岸边开敞式,与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相接,由引渠段、堰闸段、泄槽段及挑流鼻坎段四部分组成,总长约425m,最大泄量6589m3/s。泄洪洞布置在溢洪道右侧,前期参与施工期度汛,永久运行期则泄洪,总长938.5m,最大泄量1612m3/s。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左岸山体中,采用岸塔式进水口,单机单洞引水,地下厂房布置4台机组,尾水洞采用“两机一洞”式布置。
2.1.2项目环评批复情况
2007年7月17日,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以“川环建函〔2007〕1026号”文件对《金川水电站施工前期准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2013年12月4日,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3〕303号”文件对《大渡河金川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
2.1.3工程建设总体进度
金川水电站于2018年12月核准并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完成截流阶段环境保护验收,2021年11月实施截流,计划2025年1月完成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2025年4月导流洞下闸蓄水。
2.1.4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金川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通过调查金川水电站建设内容与变更情况、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环境管理、环境监理、环境监测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公众意见调查等,分析工程施工期间工程环境状况,对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意见,评估金川水电站蓄水前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编制《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开展技术评审以及现场验收,协助委托人完成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及备案等相关工作。验收调查范围应根据蓄水前工程建设造成的实际影响范围、蓄水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并结合环境敏感对象分布情况确定,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工程项目区、枢纽工程区、水库淹没区、移民专项工程区、环境保护工程区等工程建设区及环境影响区等。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验收程序、验收调查相关要求,《水电工程蓄水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程》(NB/T 10130-2019)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要求,开展金川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项目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文件、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文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记录和监测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截流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资料,对金川水电站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协助委托人开展自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2.根据工程蓄水的总体安排,明确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计划,编制验收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验收程序、验收组织、验收内容、进度安排等;组织验收工作方案技术评审会议,形成技术评审意见;
3.开展验收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情况及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要求及环境敏感对象等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效果、蓄水前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环境管理落实情况、环境监测落实情况;
4.充分利用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生态调查成果,开展必要的补充监测和调查;协助委托人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征求当地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管理等部门的意见;
5.根据导则、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文件、设计文件、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明确工程是否满足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通过条件,得出验收调查的总体结论,编制《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6.协助委托人组织召开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评审会议,形成技术评审意见。参会单位和人员包括各级政府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调查单位、环境监理单位及专业技术专家;
7.协助委托人组织开展现场验收,包括成立验收工作组,开展现场检查、资料核查和组织验收会议,形成《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含各级政府单位、环保专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施工单位等;
8.协助委托人完成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及备案。
2.1.5服务期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公示及备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大型水电站工程蓄水或竣工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大型水电站工程蓄水或竣工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承担金川水电站环境保护方案技术评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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