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辽宁热力城市低碳智慧供热数字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辽宁热力有限公司未对换热站进行过大规模升级改造,还是采用最原始的本地人工手动调节方式运行,缺乏集中智慧调控和能源管理手段,安全可靠性差, 自动化程度低。加上大部分换热站承接于开发商,换热站循环水泵选型过大,站内阀门、逆止门、除污器、管路设计不合理 ,设备不匹配等原因造成供热单耗居高不下,能源浪费,碳排放高.供热指标在同行业处于较低水平,需要进行设备改造。
2.1.2 招标范围:本项目选定为高温水北三支线,北三支线现有联网供暖面积247.19万㎡,实供面积204.49万㎡ ,计划对25个换热站、56套分区系统进行智慧供热升级改造。
2.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90天之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2.1.4 服务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26号。
2.1.5 预期目标:通过换热站智慧供热升级改造的建设,将供热系统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 ,实现安全供热、舒适供热、经济供热、高效供热管理新模式;提高供热系统调控的科学性,实现节能降耗,达到 “按需供热、均匀供热 ”的目标。完成一项发明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报至少一项实用新型专利。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见招标公告招标范围。
2.4 项目总工期:见招标公告服务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智慧供热技术应用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智慧供热技术应用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