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路港公司2024年度集团级铁路供电设备铺货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路港公司2024年度集团级铁路供电设备公开招标铺货采购项目,招标范围为铁路供电设备配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范围:本标段采购范围为铁路供电设备配件,共计525项。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同一标段内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当合同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总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报价时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1.3合作形式:
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 2 年;
合作方式:铁路供电设备配件在商城铺货上架销售,双方采用“框架合同+实时订单”模式。实际供货数量以 实际形成的有效订单数量为准。
2.1.4不平衡报价:本项目若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项数量超过或等于投标总物资明细项数15%(79项物资)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不平衡报价的判定原则如下:
2.1.4.1投标人投标总价较低,但部分投标单价较其他投标人明显偏高或相同类型商品投标单价趋势不合理,视为不平衡报价。
2.1.4.2本项目若仅有2家有效投标人且具备竞争性,总价较低的投标人某项商品单价较另一投标人高出50%,视为不平衡报价。
2.1.4.3若有3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的项目,总价和单价分别按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投标人存在(某项商品单价排名-总价排名)>(有效投标人数量/2)情况,且该商品单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高价(5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或超出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位数的50%,未提供合理依据(例如:投标商品性能明显高于招标要求)的视为不平衡报价。
2.1.4.4若投标人存在不平衡报价且未达到不平衡报价否决投标条件的,在价格得分计算时,每出现一项不平衡报价在其报价总价的基础上加报价总价*2%,最多不超过10%,作为最终价格打分的总价。
2.1.5超量控制措施:
2.1.5.1.当协议实际下单总额超出协议总价时,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2.1.5.2某商品实际下单量超过采购预估量的,超出部分按照阶梯价计价方式。商品实际下单量超过采购预估量后的计价方式和方法见合同范本。
2.1.6对招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判定、下单超预估量后计价方式、协议有效期,投标人应填写专项承诺函(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7);投标人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由“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滑轮补偿装置CRCC、腕臂支撑装置 (V≤200km/h)CRCC、电连接装置CRCC、接头连接线夹(V≤200km/h)CRCC、限位型定位装置CRCC,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整体吊弦或补偿滑轮装置的销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