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大南湖一矿制氮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南湖一矿属于国家规划矿区,井田面积75.28km²,设计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服务年限195年。现矿井装备AH-GT1200制氮系统3套(流量为1200m3/h),满足不了矿井防灭火设计要求,需要增加2套流量为2000m3/h制氮系统,对原有的2套设备进行替换。
2.1.2招标范围:
大南湖一矿制氮机项目,主要包括2套制氮机采购,安装调试及按照《压力容器安装技术监察规范》要求向哈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2.1.3交货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2.1.4质量要求:
1.执行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等有关规程及标准规定,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项目单位进行查新使用最新标准),技术标准的采用按照标准从严的原则,以最高标准执行。
2.有驻疆服务工程师,能够48小时内到达现场,更加快捷方便为客户提供现场服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合同内容包含制氮机的销售或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4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