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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老鹰岩光伏电站 2024 年低效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提质增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9     浏览:0    
核心提示:云南老鹰岩光伏电站 2024 年低效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提质增效改造 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项目名称
    云南老鹰岩光伏电站 2024 年低效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提质增效改造 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云南老鹰岩光伏电站 2024 年低效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提质增效 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
2.3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大营镇。
2.4 建设规模:8.5MWp。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7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61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老鹰岩光伏电站 2024 年低效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提质增效改造项目为:在二期白泥沟 24 个
1MW 多晶硅光伏方阵中选择 15 个 1MW 低效光伏方阵进行改造,以 1MW 方阵作为 1 个改造单元, 每个改造单元中拆除出力较差的 A 逆变器 310W 旧组件,利用原支架安装 560W 及以上(参照隆基、 通威、天合、晶科等一线品牌最新规格进行设计)大功率组件,更换但不限于直流汇流箱、直流电 缆(铜芯电缆)、通讯电缆、光缆等设备,15 个方阵替换组件容量 8.5MWp,同时将改造方阵内原  A 逆变器未替换(剩余支架)的组串及汇流箱接入同一方阵的 B 逆变器;对二期白泥沟光伏 30 个  方阵通讯光缆进行更换;对一期老鹰岩 1-5 号方阵逆变器进行升级改造,将 5 台(单台 1MW)集散 式逆变器改造替换为高效的组串式逆变器,拆除直流汇流箱,新增但不限于交流汇流箱、交流电缆 (铜芯电缆)、智能子阵控制器等设备,保留原装的箱变。本项目包含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 逆变器、汇流电缆线路、防雷接地总承包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拆装、调试、服 务(含逆变器涉网试验、竣工验收、各类协调工作等)等。总承包单位带设计方案投标,总承包工 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开展设计及设备选型(含甲供设备),完成包含二期低效光  伏组件及一期 1-5 号方阵逆变器提质增效改造的所有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设计、经济性评价报告 等全过程的所有设计及服务工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光伏电站总用地图、光伏支架结构图、电气主接线、光伏区总平面布置图、光伏组串接线图、光伏 系统接线原理图、光伏电站监控系统网络图、 35kV 箱变、逆变器、汇流箱接线及安装图、光伏区防 雷接地与电缆防火封堵图、光伏区电缆敷设图、主要设备及材料清册、光伏发电单元接线图、交流 电缆清册、直流电缆清册、经济性评价报告等。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 并满足 公司相关文件及审查要求。
(2)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智能子阵控制器(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表里有) 由招标人供应外(甲供设备仅包含设备本体及专用附件,其余安装耗材,零星材料及设备基础预埋  相关材料非甲供范围,其余未达到设计和改造要求而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由投标人负责
(含采购、监造、催交、组件拆除打包、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也包括甲供 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项目所需设备、材料除上述甲供范围的以外, 其余 所有为乙供,如出现投标漏项,缺项的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 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且不得是大唐集团公司 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除箱变、二期逆变器、光伏支架、 35kV  电缆及分支箱可以利旧或改造外,其 余所有设备均须采购换新。
(3)施工:包含光伏发电场的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 支架、汇流箱、逆变器、电缆(采用不锈钢电缆槽盒进行敷设)等安装工程,接地工程,也包含在 施工过程中造成环评、水保、消防、安全设施等损坏的修复工程。包含二期白泥沟光伏 30 个方阵  通讯光缆更换工程,光缆全长预估 10km。
(4)调试、试验:包含为实现项目并网发电所需的设备单体调试(含甲供)、试验(含特殊  试验、电网要求的涉网试验等)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等)、系统调试、 整套试运;以招标人名义办理涉网试验(包括但不限于一期老鹰岩 1-5 号改造逆变器机电暂态仿真 建模及有效性验证(单机)、电磁暂态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验证(单机)、故障穿越(单机)、电网 适应性(单机)、电网适应性等并网性能验证),具体涉网试验项目以投标时电网要求为准。要求 试运行 6 个月内完成所有涉网试验并提交最终试验报告。
利用原有的监控系统及自动化通讯系统,将所有改造设备接入电站原有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
(含 AGC 、AVC 、一次调频、光功率预测等) 、大数据集控中心、云南省调、大理地调、昆明 集控中心、老鹰岩智慧电厂平台等系统业务的调试, 费用在暂列金计列。(昆明集控侧厂家为 南京南瑞水利水电科技有限公司、电站侧监控后台厂家为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光功率预测厂家为北京东润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智慧电厂厂家为: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湖 南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5)服务(含竣工验收、各类协调工作等):
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除招标人已按照可研设计办理的林土地用地范围外临时占地(包括施工道 路、复耕、电缆沟、施工便道、甲供设备进场发生临时土地占用等)有关林地、土地征占用、迁移 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本项目须同步开展至少一项与项目相关的科研,竣工前承包人至少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 项, 省部级以上刊物论文 2 篇,出质保前提供发明专利 1 项。(以发包人名义取得, 受理后进入实审阶 段)。
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工作分界点:
以光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租地界限为界面, 光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租地界限以内 的所有施工工程。
本工程作为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的固定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 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 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 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四 级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 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6 号令)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已竣工施工总承 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已竣工施 工总承包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 (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 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 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 3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5.3 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 四级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 3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已竣工施工业绩或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绩。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 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 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 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 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 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 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各省要求不一样,应遵从各省管理规定,不宜统一强制要 求。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 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 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2 注意事项:
3.2.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2.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 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 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2.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2.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2.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2.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 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2.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 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2.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 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  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   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 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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