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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公用系统维护及主机设备辅助作业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9     浏览:0    
核心提示: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公用系统维护及主机设备辅助作业外委项目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公用系统维护及主机设备辅助作业外委项目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公用系统维护及主机设备辅 助作业外委项目

2.3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

2.4 建设规模:不涉及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09 月 09 日-2025 年 09 月 08 日,365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除灰除尘、脱硫及输煤系统检修维护;1-4 号炉制粉系统、 渣水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机务部分);净水站设备维护消缺、化学 设备(制水车间除外)维护消缺;全厂照明设备(包括灯具、控制箱、线路线管、 事故照明、临时照明等)维护;全厂检修电源箱(临时电源搭接)维护,非生产 电气缺陷,门禁系统检修及维护。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的维护(临时摄像头拆装、摄像头维护)、执行器日常维护及等级检修工作、取样管路维护及等级检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合同签订日期 2019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 须具有2个及以上系统(脱硫或除灰或输煤或制粉或化学系统)的检修或维护业  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  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近 5 年(合同签订日期 2019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内在 1 个及以上系统(脱硫或除灰或输煤或制粉或化学系统) 的检修或维护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的经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 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及该合同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 等,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 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 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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