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某网格站同城配送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业主某网格站同城配送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 ZWKHA20240650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负责洪泽区某网格站所有团点的零食蔬菜饮料等货品的分拣、配送以及网格站运营服务。
1.2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37.41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
具体限价表如下:
月业务量P(件)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件) | 权重 |
P≤40000 | 0.7480 | 23% |
40000<P≤45000 | 0.7441 | 57% |
P>45000 | 0.7413 | 20% |
注:场地由招标人提供,水电费、设施设备与耗材由中标人负责。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相关证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按照技术服务规范书中要求提供足够的人员和车辆,同时能够满足技术服务规范书中的技术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投标人在淮安市区或服务区域内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相应区域设置固定的服务场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9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来合作过的类似案例,单个案例金额不低于30万元(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为单价合同的,须提供结算发票等辅助证明材料);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