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工程  设备  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    发电  项目招标 

江西吉安公司吉安分布式光伏项目DB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7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1. 招标条件本江西吉安公司吉安分布式光伏项目DB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江西吉安公司吉安分布式光伏项目DB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场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的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站址中心经纬度值为东经114.99544144°,北纬26.99634517°,本项目利用厂区四栋建筑,分别为3#厂房、4#厂房、5#厂房,23#生产垃圾回收房,屋面均为混凝土结构,以及室外两片空地,用做户外光伏车棚,建设光伏电站,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95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7.66701MWp。 建设在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 3#厂房、4#厂房、5#厂房,23#生产垃圾回收房屋顶和户外空地的新建光伏车棚上。需布置13106块585Wp单晶硅N型组件。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DB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

2.2.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接入系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2.2除组件外,其它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均由投标人负责,所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11),所有选择的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2.2.3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协调、临时用地(如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负责)、试验及检查测试(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数据接入华能集控运维中心、智慧基建视频监控接入华能江西分公司视频平台、新建车棚、场地平整及地坪施工、车棚安装组件最终接入箱变,不含屋顶承载复核;

2.2.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2.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与验收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2.2.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

2.2.7光伏发电工程内设备标示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指示牌的制作、悬挂等一切工作;

2.2.8 负责预制舱、箱式变压器、逆变器的安装工作(含基础施工)。包含:相关电力电缆、金具、保护套管等设施;联系当地电网公司、市政、业主等部门进行工程对接、协调;对接电网公司停电计划及相关手续(包含电网最新的“四可”接入服务)办理(含费用);负责整体验收工作;不包括设备监造、施工监理服务、竣工验收所需现场性能测试。

2.2.9负责办理除建设/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外其他工程建设所需保险;

2.2.10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2.2.11详见技术规范,以技术规范为准。

2.3 其他:光伏车棚工程按固定总价包干不调,除光伏车棚工程外其他部分按照“投标含税综合单价(=(投标含税总价-光伏车棚工程报价)/7.66701MWp)*直流侧实际通过验收的容量”据实结算。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开工后4个月之内全容量并网。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江西吉安公司吉安分布式光伏项目DB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项光伏工程EPC或DB总承包业绩,且容量不少于5MWp,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证明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7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6月24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入网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