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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崖市大风山 30 万吨/年天青石矿精选工程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4     浏览:0    
核心提示:受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茫崖市大风山30 万吨/年天青石矿精选工程项 目环境影响
  

受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茫崖市大风山 30 万吨/年天青石矿精选工程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 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茫崖市大风山 30 万吨/ 年天青石矿精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项目。

(二)项目建设位置: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大风山地区

(三)项目概况

茫崖市大风山锶矿位于柴达木盆地西部,行政区划隶属青海省海西州茫崖 市管辖。地理坐标:东经 92 。00'00 ″一 92 。15 ′00 ″,北纬 38 。10 ′00 ″— 38 。15 ′00″。本锶矿原称锶矿田,由四个矿区组成,东西长 20km,南北平均 宽 4km,面积约 80km²。当茫公路从矿区中部经过,矿区南距老茫崖 60km,交通 尚属方便。

本区为风蚀夷平的低山丘陵区,地表均被厚 1m 以下的盐壳覆盖,局部有 风成砂堆积,海拔标高一般为 2780—2800m,最高 2868.20m。本区气候属内陆高 原沙漠型气候,干旱少雨,寒冷多风,年降水量小于 20mm,年蒸发量为

2483.1—3212.7mm,最高气温为 34.5 。C,最低气温为-34 。C。区内草木不生,荒 无人烟,仅临区冷湖镇和花土沟镇。本区生产及生活物资依赖外地运入。

2000 至 2003 年期间,青海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大队对Ⅰ、Ⅱ、Ⅲ矿区进 行勘探工作,圈定主矿体 5 条,从属矿体 94 条,提交了《青海省茫崖行委大风

山锶矿Ⅰ、Ⅱ、Ⅲ矿区勘探报告》,共提交Ⅰ、Ⅱ、Ⅲ矿区表内天青石矿石资源 储量 6451.02 万吨,表外矿石资源储量 3161.38 万吨。表内矿物资源储量

2021.08 万吨,表外矿物资源储量 437.4 万吨,合计矿石资源量为 9612.4 万吨, 矿物资源量为 2458.48 万吨。

目前,矿山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开采,天青石矿物资源量为 2315.91 万 吨。

(四)项目建设内容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依法合规获取茫崖市大风山天青石矿区 采矿证,依托现有采场(3个矿区)开采天青石原矿后,配套布设两段选矿生 产线,实现原矿品味富集提升,供下游产业使用。

拟建:30 万吨/年天青石矿破碎及水洗生产线一条及生产相关的辅助设施 (包括供电、供水和采暖等设施)。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服务 期限

信息服务费

(元)

 

 

1

 

茫崖市大风山 30 万吨/年天青石矿精选工程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

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服

务工作并取得相关主管

部门批复

合同签订生效

之日起 30 个

日历天

 

 

500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人民币 47 万元。

1.2.2 主要工作内容

符合国家规范及青海省有关技术要求,对技术报告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负 责按照评审会和审批部门提出的意见,对其修改、完善,在规定服务期限内向 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版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关服务,环境影响评价 及相关服务工作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导则和政策等要求,取得主管部门批

复。

1.2.3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 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大风山金瑞矿业天青石采矿厂。

1.2.3.2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关服务 工作,最终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1.2.3.3 服务要求

1.2.3.3.1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人员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人员资格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的从业经验,至少有 1-2 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 师。编制人员须具有 2 年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工作经历,熟悉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相关办理流程(附至少 1 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专项业绩及其他技术人员 资格证书证明)。

1.2.3.3.2实施过程中须提交的资料及成果

与前述工作内容相关的所有中间及最终成果资料,最终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书并保证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1.4 投标人资格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身份证明材料。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

书和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 近三年(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 报告。

3.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至少 1 项生产规模 10 万 t/a 及以上的非金属

露天矿山采选类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 准,包括封面、主要合同内容或任务目标、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较大或以上违法记录,未发生较大或以上质量、环境、 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 以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s://www.gsxt.gov.cn/ ) 和 信 用 中 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负责人无行贿、 受贿、造假等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2)安全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相关 管理制度及招标人安全底线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 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 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在开标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 安全工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1.5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 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6 月 14   日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

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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