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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基建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外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2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吉林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基建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外包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1. 招标条件
本吉林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基建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外包框架协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全面加强工程现场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等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基建项目顺利实施,通过工程项目专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外包模式,委托工程咨询公司委派专业管理团队驻场,提供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对新能源基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补充。参与工程项目自开工至竣工结束的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

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实行统签分付。投标人服务项目为新能源开发公司所辖新能源建设项目,按照服务项目内容与服务公司分别付款。

2.1 建设地点:新能源开发公司所辖新能源项目建设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吉林省白城市、松原市、吉林市、保山市、通化市内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舒兰市、梅河口市、辽源市、磐石市、乾安县等及周边地区。

2.2 规模:项目容量总计交流侧约300万千瓦。

2.3 合同期限:本次框架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4 招标范围:委派业主工程师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开展项目管理协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项目进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相关设计、采购、图纸技术确定;设备及设施的施工、安装、调试、送电、联调等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的全过程技术服务。还需配合招标人完成具体项目的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并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招标人进行专业培训、配合招标人梳理人员管理职能提出管理建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需提供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备案咨询工程师不少于10人的证明,且备案专业应包含电力(新能源)专业,备案时间不得少于1年。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风电或光伏项目的工程咨询或工程设计服务业绩(包含不限于设计或设计审查或风力发电机组或光伏阵列现场调试监督或调试指导等服务)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的页面),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19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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