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
本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稀土高铁铝合金光伏专用电缆及附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稀土高铁铝合金光伏专用电缆及附件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配套建设两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在东经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纬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间。场址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满足项目所需的稀土高铁铝合金3kV电力电缆及与电缆相配套的电缆接头(含安装)等材料,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5.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标段要求的电力电缆产品本体及其附属产品、配套服务等。
2.5.2电缆每卷需多供应2.5米,每种型号每批次多提供10米,用于第三方电缆检测,检测单位由招标人委托,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果检测不合格再次送检的费用及电缆数量均有投标人负责。电缆接头由电缆厂家负责提供并终身质保。
(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最终交货时间和数量在设备生产前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施工现场。
(3)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至买方指定的项目现场车板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稀土高铁铝合金电缆2个合同业绩,由于是新材料投标人近三年稀土高铁铝合金电缆销售总量不得低于5000Km。(需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和合同签字页,且所提供的合同内容能够反映设备数量和型号等信息;并提供供货发票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在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备质量及安全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为保证电缆性能,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稀土高铁铝合金电缆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应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1获取时间:2024-6-5 09:00至2024-6-13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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