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工业智能视频监控与硬件联动系统及智慧安全体系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 模:提供矿井工业智能视频监控与硬件联动系统及智慧安全体系研究服务。
2.3 标段划分: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工业智能视频监控与硬件联动系统及智慧安全体系研究项目标段包1
2.4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5招标范围:
2.5.1研发煤矿运动视频图像拖影消除关键技术,井下雾尘图像增强和复原技术,及模糊控制技术,利用煤矿视频监控平台,监视和识别人员、设备等运行状况,结合深度学习等数据驱动方法,实现所有场景现场声光自动告警与核心场景设备智能联动;
2.5.2以扎煤公司为第一专利权人受理发明专利12项;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采矿专业),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煤矿智慧安全体系研究或煤矿风险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研发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研究范围的实质内容、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业绩)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6月 6 日9:00起至2024年 6 月 12 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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