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驱鸟系统采购项目资金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省市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驱鸟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驱鸟系统采购
招标范围: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范围内全向声波驱鸟器、定向声波驱鸟器、煤气炮、光电监测设备等(包含后台服务器系统、存储系统、数据库系统、鸟情智能监测管理系统的综合管控平台。)的采购、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交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要求,并于2024年9月15日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质量保证期:通过竣工验收后24个月
交货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如为光电监测设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需有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唯一字样);投标人如为光电监测设备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授权2家及以上代理商或制造商与被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将导致其同时资格评审不合格。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信誉要求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附件2“承诺”格式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3日16:00时起至2024年6月11日16:00时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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