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A包: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建设项目场址区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28公里。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建设项目光伏系统交流容量为500MW,采用N型双玻双面580Wp组件。
B包:黄南州尖扎滩30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尖扎滩乡,拟利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西南30km处自然牧草地建设300MW的光伏电站。项目与尖扎县城直线距离约为22km,对外交通运输道路条件极为不便。本项目光伏容量为300MW,采用N型双玻双面580Wp组件。
C包: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三期工程项目建设场址位于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距离市区约40公里,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建设规模为150MW,采用N型182mm、210mm组件,P型182mm、210mm组件,N型HJT异质结组件等。
D包: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场址区位于大庆市林甸县以南,距林甸县县城35km,长庆路、G301国道和绥满高速公路位于场址区西部,交通便利,运输方便。本项目光伏容量为200MW组件拟采用575、585WpN型TOPCON双玻双面组件。
1.2招标范围
1.2.1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建设项目、黄南州尖扎滩30万千瓦光伏项目、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光伏项目、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电池组件质量检测验收,抽检比例暂为3‰(千分之三),主要验收工作内容如下:
(1)外观及包装检查;
(2)原材料特性检测;
(3)组件功率特性检测;
(4)组件EL检测;
(5)组件其它检测项目。
1.2.2检测工期:
A包:检测工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具体检测时间由现场组价到货及工程进度确定)。
B包:检测工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具体检测时间由现场组价到货及工程进度确定)。
C包:检测工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具体检测时间由现场组价到货及工程进度确定)
D包:检测工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检测时间由现场组价到货及工程进度确定)。
投标人须对四个标包同时进行投标报价。
1.3资金来源
A包由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B包由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C包由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D包由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池组件技术服务相关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组件检测工作(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