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业主靖江、兴化寄递事业部客户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分包二)(第三次)、招标编号:JSTZCG-2024-05-7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业主靖江、兴化寄递事业部客户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分包二)(第三次)。
1.2总预算金额:68.55268万元(含税)。
分包 | 分包名称 | 项目预算(万元)(含税) |
分包2 | 兴化 速递客户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 45.7018 |
1.3服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邮政公司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邮政公司可以提前15日通知中标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方承担责任。
1.5本项目预计采购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1.6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划分为两个分包,分包一(靖江速递客户服务业务外包)、分包二(兴化 速递客户服务业务外包),本次仅指分包二。
1.7各分包合同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泰州市 。
1.8各分包中标人数量:1人,备选中标人数量:1人;允许同一投标人投标、中标多个分包
1.9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单价若高于“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4.报价一览表”的报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承诺能够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或泰州市 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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