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福清市过桥山垦区西港4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福清市过桥山垦区西港4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拟建设于福建省福清过桥山垦区,用地面积(水域)约为7000亩,场址范围基本位于北纬25°31′10.54″,东经119°17′40.30″。本工程规划建设容量为400MW,同时本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并在站内配置40MW/80MWh储能系统。本项目需完成 福清市过桥山垦区西港4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技术专题报告编制。
2.1.2招标范围:
1. 福清市过桥山垦区西港4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组织评审,并按照评审意见完成报告收口。
2.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研阶段地形测量(1:2000)、工程地质勘察(含升压站部分)
(3)接入系统报告
(4)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5)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6)安全预评价报告
(7)职业病预评价报告
(8)水土保持(升压站)报告
(9)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10)无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材料
(11)水文工程分析及观测报告
(12)项目数值模拟研究报告
(13)岸滩稳定性分析专题报告
(14)海洋环境现状报告
(15)鸟类影响评估报告
(16)海域使用论证(含海缆使用海域)报告
(1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升压站部分)报告
(18)水域防洪评价专题报告
(19)海缆桌面路由报告(如有)
(20)通航安全影响分析报告
(21)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上述专题包含办理专题过程中的评审和会议费用,并按要求获取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或通过甲方单位审查。
2.2 其他: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后,满足各专题办理的前置条件且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开展工作的书面通知后需按要求时间节点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详细各项专题工期见下表:
序号 |
专题名称 |
工期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30日内完成可研报告初稿,评审后5日内完成可研报告收口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2 |
可研阶段地形测量(1:2000)、工程地质勘察(含升压站部分) |
20日内完成地形测量,3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测量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3 |
接入系统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15日内完成接入系统报告初稿,评审后5日内完成接入系统报告送审稿,提供报告送审稿后3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4 |
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30日内完成升压站勘测定界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提供报告后3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5 |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20日内完成社稳分析报告,提供社稳分析报告后20日内完成社稳评估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3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6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60日内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 |
7 |
职业病预评价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60日内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8 |
水土保持(升压站)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3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9 |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后20日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3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10 |
无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材料 |
取得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用海预审意见后20日内取得无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意见 |
11 |
水文工程分析及观测报告 |
丰水期水文监测完成后60日内提供水文工程分析及观测报告 |
12 |
项目数值模拟研究报告 |
水文数据全部提供后40日内完成项目数值模拟研究报告 |
13 |
岸滩稳定性分析专题报告 |
场址边界确定后40日内提供岸滩稳定性分析专题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6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14 |
海洋环境现状报告 |
丰水期海洋环境监测完成后60日内提供海洋环境现状调查报告 |
15 |
鸟类影响评估报告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鸟类影响评估报告 |
16 |
海域使用论证(含海缆使用海域)报告 |
专题10-14完成后30日内完成海域使用论证报告送审稿,报告评审后20日内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报批稿,提供评估报告后6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并办理海域使用“等”含项目开工前的目前不可预见或没有考虑到的论证 |
17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升压站部分)报告 |
项目取得用海用地意见后60日内提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报批稿,提供评估报告后6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18 |
水域防洪评价专题报告 |
可研初稿完成60日内完成水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6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19 |
海缆桌面路由报告(如有)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30日内提供海缆桌面路由成果报告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
20 |
通航安全影响分析报告 |
提供可研报告初稿后60日内完成通航安全影响分析报告编制 |
21 |
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
取得用海预审意见后60日内完成使用一般湿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提供评估报告后30日内取得批复意见 |
注:该工程包含项目开工前所有前期工作专题报告编制(含项目开工前的目前不可预见或没有考虑到的论证及相关工作),各专题(含升压站用地等)按照要求需要取得“农村农业局、环保局、国土空间规划、用海、用地、林草、湿地、水利等科局机构批复的,全部需要取得批复意见,并完成有关部门机构及甲方审核通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独立承担水面光伏项目(包括海上光伏和渔光互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EPC总承包业绩2份,且其中至少一项必须为漂浮式光伏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漂浮式光伏项目的业绩或漂浮式光伏前期咨询专题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