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宁东一期2024至2025年炉内脱硫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2×330MW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正常运行期间床温850℃~910℃,非常适合炉内石灰石脱硫反应,能有效降低炉内SO2浓度,且最大的优势在于降低SO3浓度,抑制酸腐蚀和硫酸氢铵的生成量。
石灰石系统布置在一期煤场0号皮带上方,采用半地下结构,由一个料仓、一台带式称重给料机组成。地下部分深4.93米,地面部分高0.7米,内装4米×4米的料斗,容量40m3,料斗顶部4米处设置钢结构防雨棚,料斗下口设带式称重给料机,将石灰石均匀掺配至输煤系统0号带上,达到与煤均匀掺混的效果。给料机设计出力60t/h,石灰石量按照钙硫比进行精确掺配,当上煤量或煤质变化时,石灰石籽料量同步进行调整。石灰石在投入CFB锅炉炉膛后,参与炉内物料循环。石灰石在煅烧过程中发生爆裂,形成疏松多孔的CaO颗粒,SO2扩散到CaO的表面和内孔,在有O2参与的情况下,CaO吸收SO2并生成CaSO4。预估数量:11万吨,供货形态为石灰石干燥无杂物混淆,无需再经磨机单独破碎;化学成分:CaO≥50%、粒径:0-3mm质量占比≥90%。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招标范围为:宁夏电力宁东一期2024-2025年炉内脱硫石灰石采购,预估数量总量为11万吨。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投标人分批次向招标人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协议终止条件: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累计数量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国能宁东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03 09:00:00。